當然了,這個陪住是同性的,可不是異性的。
其中,去陪住的學生首選是家在京城的,其次,才是外地的一部分人有可能增補進來。
為什麼會這樣做,林陽聽了理由有些扯淡。
一是京城話語音更標準,但其實未必,京城話也是方言,並非標準的普通話,
二是京城的同學週末一般都要回家,可以給外國留學生留下一點自己的空間,這一點倒是還差不多。
“老師,必須去嗎?”
“林陽,這是學校的規定!”
一說規定,林陽就不說話了,他之所以不想去,還有另外一個原因,那就是去了以後,生活上有許多不方便的地方。
按照留學生辦公室的要求,外邊的人去那裡找自己,必須要進行詳細登記。
留學生所住的地方,與其他大學生不在一個地方,那是大學裡的25和26兩幢樓。
登記的後果有時會很麻煩,林陽當然清楚其中的一些細節,曾經有人來這裡之後,被單位的領導叫去談話。
問他們來這裡幹什麼?與京城大學的外國人有什麼關係?
這個問題雖然聽起來特別可笑,但這就是70年代末、80年代初的真實情況。
既然推不掉,那就只好接受了,林陽回宿舍收拾好自己的東西,當天就搬了過去。
留學生住在學校南門附近的兩座樓,女生在25樓,男生在26樓。
兩樓中間的一處是開水房,留學生食堂位於26樓東北。
進入留學生樓陪住,並不是所有人都不願意,其實大部分還是非常高興的,不僅有了個人相對獨立的空間,還有其他方面的許多好處。
在留學生樓陪住的其中一個好處就是,可以觀賞很多文藝演出。
一般情況下,留學生辦公室每個星期,都會組織留學生看一場電影或一齣戲劇。
電影票通常也發給陪住生,戲票因比較貴,往往只限於外國學生。
不過,很多留學生由於各種各樣的原因不能觀看,把票轉給了同屋,或請其他不去的朋友領出票來轉讓。
除了影院與劇場,留學生樓裡的電視房,也是陪住的學生經常流連的地方。
七十年代末,不要說是那些小地方,就算是京城也沒有多少家庭,有電視機這個奢侈的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