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做的最大好處,是耐克可以將所有資源,集中到研究、設計產品和市場營銷方面。
另外,林陽還發現,早在1973年的時候,耐克就採取名人代言方式,打響自己品牌的知名度。
除了耐克以外,美國有影響力的體育用品品牌,還有銳步、新百倫、匡威、範斯、波尼、聖康尼、布魯克斯。
經過一番思考後,林陽決定先拿耐克開刀,試一試能不能徹底拿下這家公司,實現自己心裡的小目標。
耐克位於俄勒岡州比弗頓市,林陽到了當地以後,才發現個地方就像校園一樣:有慢跑小徑、湖泊和足球場。
對於林陽的到來,耐克公司的老闆奈特,並沒有表現出多麼的激動。
“奈特先生,我的名字叫林陽,是招募洛杉磯奧運會贊助商的全權代表?”
林陽將自己新印製的名牌,放在了奈特的辦公桌上。
“林先生,我想知道,你來我們公司有什麼事嗎?”
“奈特先生,我想與你談一談奧運會贊助費的問題,找不知道你是否感興趣?”
“林先生,你可以試一試你們的報價是多少?”
“奈特先生,一家贊助商最低是400萬美金?”
“什麼?你說什麼?400萬美金?你知不知道,上一次的奧運會,390多家贊助商,總共收取了900多萬美金的贊助費?”
奈特差一點從椅子上跳起來。
“奈特先生,此次不一樣了,洛杉磯奧運會的贊助商,我們給出的名額只有30家,每個行業裡只選擇一家公司?”
“林先生,你們經過實在是太高了?”
“奈特先生,據我所知,你們的產品從1972年開始發售,當年銷售收入就達到了320萬美元。”
“接下來的10年中,你們公司的贏利是年年翻番,1976年增長到1400萬美元,今年年底預計為 6.4億美元,這區區幾百萬美金豈不是小菜一碟?”
“林先生,非常抱歉,我對你們的價格表示不滿,如果不能降低的話,這件事我認為沒有不想談下去?”
“奈特先生,我認為你的這個想法非常不好,你只是看到了幾百萬美金的價格,而是沒有認識的奧運會的影響力?”
“林先生,奧運會也不是第一次舉辦,我怎麼可能不知道影響力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