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公室的人態度非常不好,眼睛裡就像是冒火一樣。
“我是代表《讀者文摘》來的,是與你們編輯部的領導商談這件事的,你沒有必要這樣意氣用事?”
聽到美國來人了,主編周盾、副主編鄭遠旭、彭昌晨三個人,也趕緊從自己的辦公室裡出來了。
“你好,我是這裡的負責人周盾,他們是鄭遠旭、彭昌晨,你是……”
“我的名字叫林陽,現在的身份是美國《讀者文摘》公司的全權代表?”
“哦,該來的總算是來了,這樣吧!咱們到會議室談吧?”
“好,在什麼地方都有可以?”
林陽、周盾、鄭遠旭、彭昌晨四個人,在會議室裡各自坐了下來。
“這是的證明檔案,你們看看?”
林陽把證明推到了他們的面前。
“這件事的責任不能全部怪我們,我們也不知道會與你們的雜誌重名?”
鄭遠旭看完了證明後首先開口了。
“我今天來找你們,就是想把這件事處理好,律師函你們肯定收到了,什麼說的非常清楚,如果不想吃官司,就得停止出版?”
林陽的話音剛落,彭昌晨搭話了。
“停止出版?這麼大事兒我們做不了主,上面的領導肯定不會同意,全國的幾百萬讀者也沒有辦法交代?”
“如果不想停止出版,那剩下的路只有兩條,第一,換一個名字?第二,必須要得到美國《讀者文摘》的同意?”
“你們要是同意的話,我們也不會坐在這裡商量這件事了?”
周盾的心情非常壞。
“要想同意這件事,也不是不可能,就是需要商談一下名稱使用費的事兒?”
林陽的話就像是一縷陽光。
“名稱使用費?那得多少錢?”
周盾立刻就問了一句。
“按照你們年收入的百分之十,你們看怎麼樣?”
“百分之十?這麼多?不就是一個名字嗎?”
鄭遠旭十分不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