賀庭方六十餘歲了,很少想起往昔的事情。
他覺得人要向前看,往高處走,沉浸在過去的絕望中沒有意義。
可是今日一旦想起來的時候,就發現往昔的畫面在腦海中無比清晰。
七歲那年,父母被莊家害死了。
連著父母屍體一同被扔出來的還有二兩碎銀子。
小妹在醫館沒挺過去。
他成了孤兒,機緣巧合被當地的一個學堂收去做打雜的小工。
他很勤快,每日早起挑水劈柴燒火;他很聰明,只是跪在學堂外擦走廊聽了一會兒,就學得比學堂裡的學子還好。
學堂裡一個晚年喪子的老夫子收養他為義子,將他的名字從“賀狗兒”改為“賀庭方”。
那老夫子讓賀庭方讀書,要賀庭方以後給他養老送終,還要賀庭方在他死後照顧他唯一的孫女。
這些事情,賀庭方後來都做到了。
賀庭方讀著讀著,一文不花地以第一名的成績入讀州學,後來又被推舉進了國子監。
再後來金榜題名,一身狀元紅袍打馬遊街。
他從小就和其他孩子不一樣。
別的孩子會被打手嚇哭的時候,他敢獨自去衙門擊鼓;
別的孩子會在雪夜裡凍死,可他能熬到天亮;
別的孩子成了孤兒也許從此漂泊無依,可他卻讀書做官。
他聰慧,也有幾分運道。
所以他能在三皇子還未登基時就站對了陣營,成為了慕容宇的心腹。
賀庭方得勢後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讓人把當年的太平縣縣令還有莊老爺全家上下數口人全部抓起來,關在莊家的宅院裡。
他讓已經年邁的莊老爺和老縣令跪在地上,當著他們的面,把他們的妻妾、子孫一個個殺了。
尤其是殺到他們最疼愛的孫子時,看見他們眼角絕望地流出血淚來,賀庭方才覺得痛快。
從天黑到天亮。
有人跪了一夜,有人殺了一夜。
整個院子裡,一腳踩下去,鞋底都被血水浸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