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建民知道媳婦生氣,慌了神,急道:“紅梅,我沒那個意思,我是想要不我回家讓娘炒個菜。”
“不用。”陳紅梅脫口而出。
她看到對方傻站著,像做錯事的孩子似的,頓時被逗笑了。
“之前他們吃的那個饅頭確實是沒有放糖,我們現在吃的有,不信你試試,很好吃的。”
陳紅梅的聲音很普通,沒什麼吸引的,可此時猶如天籟之音吸引著李建民。
他拿起饅頭,大口咬下去。
“好吃,真好吃!”
李建民邊吃邊稱讚,還頻頻對陳紅梅豎起大拇指。
不到一分鐘,李建民吃完饅頭,陳紅梅看得目瞪口呆。
就算再好吃,這迅速也沒了誰。
陳紅梅並未想過這男人其實從早上到現在都還沒有吃飯,餓極了,只當是這年代這個地方饅頭稀有。
“你明早幾點走,我早一點起來給你做幾個帶在路上吃。”
李建民驀地怔了怔,意外陳紅梅會關心他,心喜,可一想到人家有相好的,瞬間掐滅剛冒出來的欣喜。
“明早走來不及,我晚上得走,車子借的,得還人家。”
腳踏車確實是借的,不過晚上走跟明早都沒什麼區別。
藉口,這是李建民逃避的藉口,也是他第一次當逃兵。
“啊?”陳紅梅有一絲失望,“晚上能晚一點走吧?等我們回去,我馬上做幾個讓你帶在路上吃。”
她的失望,關心,期待,李建民都看在眼裡,喜憂參半,怕自己會陷入其中,甚至會自私到不想給她自由。
他心一狠,暗咬了咬牙,“怕是來不及,等下次吧。”
陳紅梅也不再強人所難,把籃子遞過來,讓李建民自己拿。
李建民兩個饅頭下肚,有五六分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