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知縣問道:“是什麼物證,拿上來讓我看看。”
公人將張文遠手中的壓衣刀呈到知縣案上。
張文遠說:“閻婆惜確實是宋江所殺,這把壓衣刀就是小人在兇案現場發現的。”
時知縣眉頭一皺。
“耶!這還真是宋押司的刀子。”
那事情就不好辦了。
他看著滿堂的公人問道:“你們都說說,咱們宋押司一向樂善好施,溫良恭簡。連雞都不敢殺,怎麼可能殺人呢?”
眾人紛紛點頭,他們沒有一個人相信宋江會無故殺人。
“這宋三郎年過而立,前幾年剛走了老婆,好不容易又討了個俊俏的小媳婦,疼她都來不及,怎麼會無緣無故把她捅了呢?我看此案另有隱情,壓下去,擇日再審。”
那劉婆見時文彬似乎想冷處理,等案子風聲過了,再暗中操作。
當時就把那張文遠給賣了。
“大人,這張文遠跟閻婆惜私通,還是老身告訴宋押司的。”
時知縣把刀一撂,我說怎麼回事呢?原來病根在這啊!
“好你個不知廉恥的東西,來人,給我打!”
衙役們聽命。
兩人上前壓著張文遠兩條胳膊,把他按在地上。
另外兩人分立兩旁,手持水火棍抬手便打。
這兩個公人平日裡沒少受宋江照顧,張文遠敢給他們的恩人戴綠帽子。
現在落到他們手裡,自然是使盡渾身力氣,到叫著忘恩負義的賊廝皮開肉綻。
張文遠一個落魄文人,身體素質賊差,還沒過十棍就頂不住了。
他大聲叫著:“知縣老爺饒命啊!”
時大人卻像聽不見一樣,甚至吩咐衙役道:“沒吃飯啊!給我照死了打!”
衙役們一聽,頓時更加賣力。
張文遠招架不住,只能承認。
“大人饒命,我確實跟閻婆惜有私。”
時知縣擺擺手,那四個衙役退回行列。
他也沒有辦法,縱然有心袒護宋江,但人證物證俱在,還有壓衣刀為證,沒辦法幫宋江脫罪。
只能是派縣衙公人四處緝拿。
宋江自知犯了人命官司,前路未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