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張華,不囂張的張,有才華的華。出生於南方的一個偏僻村。
我是1994年3月11日出生的,那天正好是農曆一月三十。
農曆的日子!或許只有一些上了年紀的阿公阿婆們才會留心惦記,畢竟他們忠於初一、十五燒香祭祀。所以他們知道,“農曆三十”並不是每個月都會有的。
按照古曆法“朔望月週期”中記載,農曆二十九直接跳到下個月初一的這一天,是以月球、地球和太陽,三個天體運轉的跡象而形成,凡是沒有農曆三十的日子,都屬於“朔望月週期”。民間稱之為“陰陽合曆”。
這樣一來,有些年份,我就會沒有生日可過,也有人把這一天稱為:漏壽。
不僅如此,在我出生的那天夜裡,我們村上還發出女鬼的哭聲,讓人聽之聞風喪膽,徹夜難眠。大傢伙就多給了我一個“誘鬼”的名號。
發生了這些怪事,我那個老迷信、喜好算命的叔公就用我的八字起了個算,他這一算,搗鼓出有命劫。
說我的命過於晦氣、太陰邪!陰邪到身邊的人會因我而發生怪事,說明確一點,我這是一條“誘陰命”,還有折壽傾向。
按照叔公所說,我的命格為四十四,大陰,必須要送走一半命數,才得以強改命理。
為此他老人家顧及到我爺爺、和太祖走的早,怕我還會克父,便以我的母親為人七)起名,先穩住女方陰),用十字穩架人七。這就是我命名為“華”字的來由。
這只是其一,其二就是我命中無妻,念我是獨苗子,叔公還強行給我牽了姻緣,為我求得一個同年底、大年三十所生,有“夭折命相”的女嬰,訂下了娃娃親。
挑大年三十出生的女嬰訂“娃娃親”是有依據的,因為我是一月三十所生,在女嬰下一年的滿月日裡1月30)、我的滿歲日裡,就可以把我的一半命格二十二互補進去。
即使是這樣,叔公還說,如果二十二歲之前沒有與鎖定生辰的女嬰完婚,彼此都可能活不過二十二歲,確切的原因就是會“死於陰命”。
說來運氣也背,當時還有另外一件阻撓我們改姻緣命理的事。在我們南方一帶,九幾年嚴重的打擊計劃生育,由於女嬰是家中姐妹排第三,嚴打期間無法命名上戶口,即使她家身為我們村的首富,也買不通官府。
聽說女嬰只在家中過夠滿月後,就被偷偷的送給親戚代養。
自此後,和我訂過“娃娃親”的女嬰,是生是死,也再無人過問。
雖然叔公把我的姻緣、和命理都強行更改掉,但卻無法了斷我的“誘陰命”。因為我天生有陰陽眼,見過跟著我的鬼不下上千只。
由於我父親好賭,母親要掙錢養家,自小沒有爺爺奶奶的緣故,從三歲開始,就跟著我那無後的叔公耍,叔公疼我就像爺爺疼孫子。
即便是這樣,也避免不了發生“誘陰”的怪事。
每次記起小時候的那場經歷,都讓我重刷難忘的回憶。
那是在我九歲那年,誘來最多鬼的一次大經歷,剛好也是迎來我滿八歲生日的那天:2003年3月2日,農曆一月三十。
那時候家境條件不那麼景氣,家裡能飼養活的牲畜,也早已成了大年佳餚,就剩下叔公的那條大水牛了。
剛迎來初春,我們南方的天氣,又是陰雨漫天。在我生日的當天,叔公早早把我抱到牛背上,打著傘帶我去十里街市買老母雞,為我慶生。
那天我們去的很早,回來的時候幾近天黑,拖延了一整天的時間,是因為中途發生了點小事兒。
在街市的時候,叔公買來了一隻捆綁好爪子的老母雞。回來時,雨停了,他老人家叫我抱緊老母雞,在牛背上坐穩點兒。
我點過頭,把老母雞牢牢的捧在手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