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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一二章 屠刀(下) (1 / 4)

為什麼王巨有一個月三斤肉的標準?

實際這就是以前保捷軍待遇的標準。如果真一個月能吃到三斤肉,那也罷了,關健層層貪墨,士兵能吃到嘴中的,恐怕還沒有一斤肉。所以王巨一去華池縣,立即進行伙食補助。不吃肉,身體能長好嗎?能有力量挽弓搭箭嗎?

宋朝有很多機關槍,比如姚兕,後來在荔原堡時,不停地射攻堡的西夏人,僅他一個就射斃了幾百名西夏將士,不停地拉弓放箭,導致裂指流血!

但姚兕還沒有劉舜臣厲害。

伐夏失敗後,劉舜臣殿後,上萬敵軍追擊,有七人先行,劉舜臣說,此必敵人尤桀黠者,也就是敵軍中最能打的人,因此不先殺之,吾軍必盡,然後宣言,吾必令最先行者眉間插花。三箭讓前面三將眉間開花了,餘下四人調馬便跑。很相似是吧,不錯,與薛仁貴三箭定天山十分相似。不過他手下兵力太少了,一萬敵軍再來,於是劉舜臣從申時到酉時,也就是下午三點開始,到下午五點,可能會更長一點,但不會超過三個小時,射了一千支箭,無虛者。指裂,血流至肘。天色漸黑,乃得逾隘。西夏將士氣奪,無敢復言戰。

還有王巨一口氣連射了十箭,將士折服。

王巨那不算機關槍,姚兕只算是中型機關槍,劉舜臣那才是超級機關槍。

這些都需要極強的臂力與體力支援的。

當然,那一戰早過去了。

但現在這些軍士來了,王巨也沒辦補貼了。於是將各營指使喊來訓話,首先你們不是禁軍,都是陝西百姓,而且以後你們都能分得一塊上等地。也分得會多些,子孫後代可能就是鄰居了,所以不能再貪扣。其次早點竣工。你們與你們家人就會早點受益,若引起糾紛。本官絕不輕饒,而且受害的是你,你們大家。然後再三勒令不得剋扣貪墨。

並且王巨還時常抽空巡查。

暫時應當做得比較好。

主要有了奔頭,要麼來自大戶人家的,他們不在乎,不過錢多不會燙手的,查得松就敢貪,查得緊那就沒必要貪了。

所以軍士是一個群體。然後是戰俘與百姓這個群體,也仿照軍營那樣,五百人結成一營,然後抽派幾人專門做飯,再由大家推選一個隊頭,由隊頭傳達命令,管理大家,同時又有一些胥吏與衙役巡邏,配合監督。

但問題就出來了。

肉!

每月三斤肉,六次發放。每人半斤。但不可能燉熟後再用稱稱給大夥,還是大約的估一估,一斤肉切成六塊。放在大鍋裡燉熟,一人三塊。

不要小看了這三塊肉,一宋斤接近六百克,一塊肉接近二兩重。

那是真正的大塊肉了。

並且為了不出差錯,發放到各營軍士與民夫的肉,都放了二三十斤。是不會切得那麼標準,但一塊肉最少有一個一百七十克以上吧。

但現在幾人看到的肉,縮水幾乎快有一半。

不是切得不標準,而是所有肉都那麼地小。

王巨說道:“立即騎馬去各營。停止施工,停止供應伙食。清查這個肉。對了,再派人稱五斤肉。切標準一點,切成三十塊抓緊燉起來,用此三十塊肉對照其大小。”

工地上還是一天兩頓,這是晚飯,反正已臨近黃昏了,讓大家提前休息,各個衙役將各營廚房立即封鎖。甚至王巨還就近調撥了五營保捷軍,與衙役配合。

這也要感謝王巨自己,因為大順城之戰,得到大量戰馬,蔡挺沒敢全部收下來,不過他堅持著,不能放在牧監飼養了,那個養不好的,必須交給各個騎兵營,同時也給各個保捷軍配置一些戰馬。

關於這個馬的事,王巨在科舉上寫的那個策子,也在中書裡。說得比較有道理,雖然韓琦沒有從牧監將馬往軍營裡調,但是也採納了蔡挺建議。

包括前來施工各營保捷,同樣有一些戰馬。

因此在保捷軍的騎兵配合下,小鄭泉這邊的幾乎所有各營一起封鎖起來,徹查開始。

天色漸漸入暮了,清查的結果也彙報上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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