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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25章 斷錯了 (1 / 3)

“朕明天就去三司問一聲。”

可能後人有點兒不懂,認為宋朝官制是為了加強皇權。實際這樣說,還真錯了。宋朝官制那麼坑,非是為了專權集權,而是為了分權,這個權也包括皇權。

正是因為這個分權,至少在北宋早中期罕有真正的權臣出現,包括丁謂、呂夷簡、韓琦與王安石,宋英宗搞濮儀一直沒有成功。

所以才有了這番對話。

它也是整個變法的縮影,那就是趙頊雖是裁決者,但不是定策者。制訂國家政策乃是兩府的事,然後上書趙頊,趙頊裁定同意與否。

現在王巨扮演著定策者的角色,策已定,那麼就要到趙頊決,也到了趙頊大力支援的時候!

“不過……”

“陛下,想執行齊商稅是很想,但可以一步步來,第一步是簡化各州縣的場務與商稅。陛下,臣問一句,對國家貢獻最大的群體是誰?”

對宋朝貢獻最大的非是一等戶,他們的傷害作用遠大於貢獻作用。比如商稅,有幾個一等戶豪強規規矩矩地交納商稅,還有耕地,有幾個豪強認真的交納了兩稅,相反的,大肆隱田隱丁。

除了豪強,還有一個比較可惡的群體,寺觀!包括少林寺,那些武僧的做法,有些真的太醜陋了。

因此對宋朝貢獻最大的群體乃是二等到五等戶,他們才是納稅服役的主體力量。

至於六等以下戶,人家連飯都吃不上了,何來的貢獻,不過就是這樣,一些苛刻的州縣仍讓他們納稅服役。

但這個主體還是二到五等戶,特別是中間的三四等戶。

這個三四等戶不僅是指農民。還包括市坊戶,也就是城市戶口,工人、商人、服務行業……

所以王巨提議朝廷先下一詔。整頓場務,將不必要的場務一一取締。節約國家胥吏的支出,同時明文規訂,任何商貨只能徵納一道往稅,一州之內只能徵納一道過稅,一路之內只能徵納兩道過稅,全國之境,只能徵納三道過稅但不得超過三道過稅。各商人憑藉朱鈔做證明,如數交納商稅後。任何場務只有核實之權,但不得用任何形式勒索、扣壓商人的貨物。

如果違反者,商人可以向官府訴訟,相關的胥吏也必須嚴懲不怠。

趙頊聽後額了額首。

無他,一是李老漢的遭遇,正是李老漢的遭遇,才讓王巨憤怒地出手。

二是王巨以前就執行過類似的政策,並且取得了很大的成功。

將他的政策搬抄過來,朝廷就可以引用執行了。

這條策略如果在全國執行,對那些中小商人無疑是一個福音。

然後是第二道詔令。任何人經營商貿,包括官戶在內,都必須交納商稅。否則嚴懲不怠。

但在這裡要注意的是與前面對胥吏嚴懲不怠則不同,那個在第一道詔令裡就明文規訂如何嚴懲不怠,但在這個嚴懲不怠裡儘量說得含糊一點,以免引起更大的反彈。

先讓大家適應了,也因為含糊不清,會引起一些糾紛,然後再順水推舟地推出如何嚴懲。那麼慢慢地,全國之內,就能接近地實行齊商稅了。

是接近。不是真正全部執行。

這好比大夫替重病患者治病,有一個方法。用虎狼之藥驅之,再用溫和之藥調養身體。王安石變法就是這麼做的。

還有一種方法,那就是一直使用溫和之藥,慢慢地將病情改善,也就是王巨的齊商稅手段。

沒辦法,它的打擊面太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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