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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33章 愛國人士(中) (4 / 6)

“這麼少啊?”趙頊喃喃道。

這個市級幹部無疑就是州級官員了,在宋朝一個知州各項薪酬外加福利平均起來,最少超過了一千貫。鎮級也就是縣級,官員平均在四百貫左右。

它意味著以後宋朝若派官員入駐治理,朝廷還要另外補放薪酬,不然這麼低的薪酬,又冒險去那麼遙遠的海外,誰願意去啊。

事實這個薪酬也是王巨再三考慮的。

看似薪酬低,但相對於宋朝,那邊的物價比較低廉,就象京城的房價,一間普通的民居可能就得要兩三貫錢,但在那邊頂多就是十幾貫材料費用。

還有。宋朝官員不是薪酬不夠用,就象蘇東坡戴罪去了黃州賣紙袋、自己耕作,但還勉強將他一大家子養活了。並且有空乘舟跑到長江上吟歎:大江東去、浪淘盡……

或如張載在雲巖縣,薪酬少得可憐。但也養活了一家人,還資助了縣學。

然而如果花天酒地,一年給一萬貫薪酬,也不夠用的。

花天酒地的官員,是王巨想要的嗎?

並且宋朝官員薪酬很高的不是普通官員,而是高階官員,就象王巨本人現在一年各項薪酬外加福利,達到了兩萬多貫。至於文彥博更是嚇人。可能是王巨的三四倍薪酬,整是美國總統年薪的二十倍,這正常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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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以後這個薪酬還要漲一漲的。

特別是高階官員,別的不說,最少得養幾個門客做耳朵眼睛吧,不然就是閉門造車的治理政務了。

王巨的想法,其他官員不清楚的,甚至都沒有幾個官員知道國家設立官員的用意了,以為當官就是升官發財的。

不過張行觀給了大夥答案。

他說道:“陛下。想發財,去行商,別當官。”

又掏出一個小冊子說道:“陛下。這是彼岸的幹部守則。”

趙頊看後嗞嗞倒吸了一口冷氣,隨著又交給王珪,老王看後又傳給了呂公著。

但老王也在吸冷氣。

上面只有二十條幹部守則,幾百字。

然而就是這幾百字,卻讓所有官員一起嚇住了。

因為這二十條太驚人了。

比如官員,也就是上面所寫的幹部,如果貪汙受賄數量達到五百貫,一律判處斬首之罪。一百貫到五百貫之間,處以流配之刑。二十貫到一貫之間則處以笞杖。二十貫以下者則記大過一次。三次大過則立即撤銷所有官職。

官員任期必須達到三到四年才能遷任,但兩年期滿時。則會派調查組秘密前來調查所有群體,滿意率低於五成則立即罷官。五成到七成之間則留守察看。這個群體不僅是指豪強權貴,而是真正的所有群體。但調查組不得以任何手段與當地官員接觸,或偏袒或陷害,若有不公平之舉,立即流配。

官員不得挪用任何公錢宴客,否則以貪汙受賄罪論處,也不得接受當地任何的請客,每有一次便記大過一次,用此保持絕對的公事公辦。

若是緊急政務軍務案件,官員必須在三天之內做為批示或處理,普通政務與案件則不得拖延十天,否則一律撤職試問,以防官員混資歷不作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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