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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五二章 弟仇(下) (1 / 4)

“明公,不是不義之財。”

“那你能說清楚這些財貨從哪兒得來的?”

“我兒死了,老婦哪裡能說清楚。”

“那來的這麼多金?”

這是最重要的一節,因為宋朝一直鬧錢荒,一般大宗交易還是以貨易貨,例如杭州發一批貨到延州,不是將貨賣掉換錢回去的,那樣宋朝可能一年最少發行五千萬貫交子才能滿足市場需求,但不是,而是將貨賣掉後,再於延州採購一批杭州緊缺的商品,運回杭州,謀取兩地差價。

可隨著宋朝經濟發展,這種原始的交易方式,顯然滿足不了,因此必須得有大量錢幣支援,這個錢幣不僅是銅幣,還有布帛,交子,鹽鈔茶鈔,以及金銀。

最簡單的,到樊樓吃一頓飯,得要花好幾百貫錢,一貫錢就是七斤重,難道用十輛車子拉銅錢去吃一頓飯?因此用的是銀子,或者交子。

以及一些有名氣的妓子,請她們來獻一藝,得要打賞,不可能扔一貫貫銅錢,那是打賞給敲小花鼓劉娥的,而不是行首,因此得要用銀子。可金子還是很少,並且因航海業發展,一部分金子外流向大食等地,導致金價在宋朝越漲越高,金價比遠超過明朝與後世,所以一般人家很少,不過是一些首飾罷了,哪裡動不動就搬出幾百兩黃金。那還了得?

僅憑這一條,就可以判一個不義之財了。

不過斷案子要緊,林知縣復問:“你家有那些仇家?”

這個不要太多。

趙家媼媼張口就說道:“吳生。”

“為何結仇?”

“她就是薛氏原來的官人,前幾年他去慶州秋闈,其母生病,我兒救濟,後來無法抵債,便將妻子賣給我兒。”

薛氏就是那個小妾。

“本官好象聽說那個薛氏早與你兒勾搭成奸,吳生去科舉,吳母生病,她不去請大夫醫治,將病拖得重,薛氏故意不象親戚借錢,而象你兒借下高利貸。結果秋闈過了,吳生回來,因還不起高利貸,讓你兒不得不用高利貸逼使吳生和離,差一點將吳母活活氣死,官司都鬧到前任知縣手中。”

“難道借債不還嗎?”

“借債當然償還,但何至於用如此惡劣的手段?”

“也不是我一家。”

“哦,還有那一家,吳錄事,請記錄。”

敢不敢指證?

結果一個個問,每一個仇人背後都有一段悲憤的冤屈。

也問到了張偕,不過夾在這麼多仇人當中,太不顯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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