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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百九十一章 哪怕人海相遇也不算什麼緣分” (4 / 4)

宋明遠笑眯眯的:“既然你我有緣,小道長遊歷四方很是有趣,不如帶我一同前去可好?”

沈酒一口拒絕:“當然不行!”

沈酒又驚又怒,一時之間忘了眼前來著的身份。不顧場合就是一句訓斥和拒絕——當然要拒絕,眼前的這一位,尚且身份不明。可是以從他不受損妖鎖的攻擊可以看出來,他定然不是人的。他一來不是人,二來,他若是精怪,只怕也是個厲害角色,三來,他有可能真的來自九天。——這比是厲害的精怪更加令道門佛門驚恐警戒。

九天的神仙,下凡。你當他作甚?

若是太平盛世,大體還能想著大概是動了凡心想來人間走走,談一場永不分手的戀愛。可是如今亂世,生靈塗炭,百姓不寧,精怪趁機浮躁,突破道佛門規,變化人身,混跡人群。精怪修習,不一定是那些老樹藤妖,還有可能是狐,是虎,是蛇是龜。

天下修行方法眾多,道門佛門食素,忌殺生。但是也不乏其他修行密宗,有別種方式。祭天祭神。就像道門佛門認定天上神仙吃素一樣,那些別門別派大概會認為既然做了神仙,超脫室外,就不受這些束縛,該更加隨心所欲享受極樂才對。否則辛辛苦苦做個神仙,卻步步循規,處處蹈矩,還要吃糠噎菜,那做神仙為了什麼?所謂逍遙,又不是隻但騰雲駕霧這一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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亂世多妖。

而混入人群中的,偏多猛禽類。

如此這般環境之下,沈酒遇到一個自稱九天而來的神仙,神仙說,要跟著他遊歷四方?

沈酒到現在還記得師父說的話:哪怕是真的遇到了神仙,也不代表自己就有仙緣。人和神仙是如此,人和人也是如此,哪怕是人海相遇,也算不上什麼緣分。

沈酒牢記著呢,清醒著呢。

......

精怪大多其實畏人。一般修行偏淺的精怪,亦或者是老樹藤妖,有本體所限,基本只在周圍活動。最多走走山下村落化作孩童或者貓犬逛一逛市集,偷個包子叼一塊肉。再如何,也就是好奇心作祟,想嘗一嘗人間才有的東西。

沈酒曾經抓住過一個小魚精。小魚精剛剛修地可化作假面,便就迫不及待從山上水潭中到來山下集市。它化作一個伶俐女童,故意往人堆裡擠,看熱鬧,看人說話,學人走路,學人說話,學人作揖。沈酒見它並沒有害人之心,便遠遠觀望,只想護它回去深潭就可。

結果化作小女童的精怪被耍雜技的噴火藝人嚇破了膽,尖叫一聲,試圖衝破人群逃走。結果它的假面是個小小一隻的孩子,力量有限,根本擠不過那些好奇的成人。而一個孩子被噴火嚇哭的場景令人逗趣,周圍圍觀者都看它哭鬧卻笑。小魚精便認為寫著玩笑著皆是那噴火之人的同夥。幾乎發怒。

在它立刻下一秒就要脫掉假面露出本體的時候,沈酒一把抓住了它的手腕。把它扯出了包圍圈。

沈酒最後用一根麥芽糖哄好了小魚精。

這邊就是精怪和人的誤會。

若是那個嚇哭的當真是個人的小娃娃,只怕那小娃娃也不會覺得有什麼不對。大概還會在哭,大概也會發怒。但是人間的小娃娃絕對不會把這笑聲理解為人間的惡意,進而產生對立面的判決。

但是精怪就是精怪。精怪即便好奇人間事,其實在內裡也是自然而然把自己和人間化為對立面。

一旦風吹草動,它是精怪,對方是人間。

有著這樣的前提,一旦發現誤會,新仇加舊恨,就會演變成為麻煩。精怪由著漫長無限的時間,它們不怕麻煩。凡人由著寶貴有限的生命,最怕麻煩。

兩方對比,輸贏已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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