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回到家,喝口水,脖子上多了塊厚呢子布。
“媽,做什麼呢?這麼熱的天。我回來拿點東西。”
“熱嗎?晨晨來過了。她幫朋友送五包味精給你,說是謝你幫她家平冤昭雪。圍巾在味精下面,說不定是晨晨送給你。你知道女人送男人圍巾的意思嗎?”
“?”趙有歸回憶起淳于芳的事,抓住呢子圍巾,詫異說:“她人呢?”
“剛走十來分鐘吧,你回來的路上沒看到她?”
趙有歸放下圍巾,抓起放味精的塑膠袋追出去。
沈秋霞看著幾步消失的身影,目光落在茶幾上的圍巾,罵句:“同你爸一樣倔,這輩子就等著打光棍吧。”
要不說知子莫若母,前世的趙有歸不就至死都打光棍嘛。不過,不像趙爸,而是像沈秋霞自己!
趙有歸跑上街,環顧四通八達的小巷,知道追不上林語晨,轉去開車。
然而,車子啟動,他呆坐在駕駛室,恍然:追上去又怎麼樣,還她味精?告訴她愛意、挽留她?
然後呢?
她會為自己留下來嗎?
——肯定不會。
“呵……”趙有歸自嘲般笑著,回家拿了東西後返回單位。
至於味精,被他落在車上。
翌日大清早,林語晨在趙曉鶴的店裡接待何方明,看著他開啟的錦旗,上面用黃布貼寫:“靈江市市局,人民好公僕,晨芳國際)貿易公司、淳于芳,贈”。
趙曉鶴指著落款的抬頭,毫不避諱地直言:“你們在搞什麼?”
“市局做好事,還淳于家公道。淳于芳作為淳于家的代表人,送面錦旗謝謝他們。”林語晨淡定解釋。
“你不怕給有歸哥惹麻煩啊。公司?若是團體、個人就算了,公司算什麼名頭?”趙曉鶴平時二愣子,這會看著落款都在搖頭,“你們真不是存心找茬?”
淳于芳本以為這是好主意,一聽也覺出有問題。
“語晨,要不算了吧?”
林語晨笑而不語。
何方明:“其實,現在送錦旗不多,送了問題也不大。誰會注意公司不公司的署名。但是,錦旗掛在牆上,若是有人去市局看到這面旗子,再看落款,以後在商場上看到你,多少會給點面子。
林小姐,你這招表面上是借花獻佛,實際上高瞻遠矚,圖謀日後。”
林語晨緩聲說:“以公司名義送旗子確實不是大事。當然,這得看時代。日後,若再送這種名義的旗子就比較敏感。趙局長行得端、坐得正,又怎麼會擔心這?”
淳于芳聽明白林語晨潛在的話意,越發擔心:“語晨,我覺得這樣不太好!一開始我沒想到這點,現在想想……若是給他帶去麻煩,反倒是我不對。我不能恩將仇報。”
林語晨的眼裡滑過贊許:“芳芳,你和茉莉、師娘、我,簽過合同、協議。若不借力乘風起,光憑個人起勢,往後多少會遇上些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