喊法醫
初二清晨,林語晨本想跟趙有歸去市裡。然而,她初七要離家,捨不得爸媽,還是決定留在家裡陪兩人。
熱熱鬧鬧地過了三天,在家幫林蘭香接待客人,成為林爸自豪的吉祥物,並在親友面前展示一番。
初五日,她和茉莉、芳芳在張天鴻的酒吧碰頭,互相倒騰翻回家的見聞。
芳芳說:“我家的親戚比過去多不少,連大伯和嬸嬸家也跟著熱鬧。這兩年家裡翻新房子,大伯和嬸嬸家也一樣,只是人看著熱鬧,心裡有著說不出的苦。
我一個叔叔還說他家的孩子多,過繼一個給大伯和嬸嬸。
我真是服他們,什麼年代,求放過他們吧。”
林語晨頷首:“窮在鬧市無人問,富在深山有遠親。你大伯在縣裡開店,售賣你讓人代購回來的商品;爸媽在市裡開鋪,做得又是快進快出的生意。家裡條件這麼好,多得是人上門打聽訊息。”
上一世的林家也是如此。
盡管造紙廠前三年賺得比雞毛還少,但是耐不住“你家是老闆,”多得是人上門找點賺錢的門路。人之常情。
“嗯。”芳芳應說,“茉莉,你家也不少上門的人吧?”
“我家啊,還是那麼幾個人吧。過完年,我爸去市裡接手肥皂廠,八一這邊交給我哥管理。如今風向變了,看不慣我哥的錢心文都來跟他稱兄道弟。
但是,這些和我都沒有關系。我媽讓我畢業回家幫大哥,我跟她說有自己的打算。她就不吭聲。”茉莉說完,問林語晨,“阿姨和叔叔真捨得你去國外啊?”
“我又不是不回家。”林語晨說道,“初七出門,我去市裡住一晚,你們呢?”
“這麼快。”芳芳和茉莉異口同聲,挽住林語晨的胳膊,“捨不得。”又說,“初七去車站送你。”
“好。咱們幹杯,分別是為變成更好的我們,也為將來更好的團聚。”林語晨舉杯。
三人聊完小事,再細聊晨芳國際一年內的發展計劃,一直到很晚,三人才各自散去。
相隔一條街的招待所裡,孫佳人和林菲兒碰了頭。
303房,曾經是陸天的專場,也是孫佳人和林菲兒結怨的開端。如今,兩人在這裡試圖冰釋前嫌。
林菲兒泯滅煙頭,淡笑說:“佳人,你父親和我父親是結拜兄弟。照理說,我們親如姐妹。”
孫佳人冷笑:“你覺得這話說出來騙得過你自己嗎?”
林菲兒呵笑:“沒錯。我一想起這間房裡發生的事,就挺恨。”
如果我像林語晨那樣清白,楚邵是不是就不會嫌棄我呢?
而始作俑者就是孫佳人。
“前塵舊怨扯不清。我在江源縣丟臉,跑路去蘇市,如今我攢了錢要回來。你願意幫我嗎?地址你選,場子你開……就像,當年我爸替你爸那樣幹活。當然,如今法制社會,不講打打殺殺那套,就幹幹淨淨做生意。我出成本,你出人力,老闆是我,經理你做。怎麼樣?”
孫佳人早就看完她一身服裝,作為服裝廠員工,也打過價格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