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行為在21世紀裡,有過專業的名詞解釋,它稱為:
碰瓷。
聞嬌把人給扶了起來,盡了義務的事後,轉身就要走了。
但那被她扶起的少年依舊在哇哇叫著:“我的腰,腰像是要斷了,前頭的那位小姐留步啊,送佛送到西,你好歹給我一些醫藥費。”
聞嬌停下了腳步。
這民國碰瓷的倒有趣,一個少年人,往地上一倒就要醫藥費了。
那少年依舊嚷嚷:“來人啊,世道不公,現在撞傷了人都不用賠錢的嗎?”
聞嬌撇嘴,收回了剛剛說他有趣的話。
然後她走過去,“醫藥費?”
走近了才發現這少年也眉清目秀的。
他躺在地上,看到聞嬌時眨巴了兩下眼,“必須賠醫藥費。”
聞嬌挑起眉頭,用自己先進的頭腦來回答這問題:“請你先去醫院裡檢查一遍,拿到病歷之後再跟我要醫藥費,憑你這樣無緣無故的跟我索要,往法庭上告,是要算作搶劫的。”
那少年頭腦沒聞嬌轉得快。
這麼多的話,直接劈頭蓋臉的砸下來,直接把他整個人都給砸懵了。
還沒給他緩衝的時間,聞嬌轉身就走。
“哎——”見聞嬌要走,那少年終於忍不住了,從地上爬起來,然後就跑到了聞嬌的身邊,“這位姑娘,姐姐,你就給一點錢也好啊。”
聞嬌看了他一眼,“你有手有腳的,就是去拉車給人代步,也可以賺錢。”
少年皺眉瞪著聞嬌,“我要是一個人能養活,那何必這樣?我又不是梅獨香,唱兩嗓子,說話好聽,就能讓一院子的人都開開心心的。”
他說著,又鄙夷的添了一句:“就是不知道你們這些有錢人,有錢不捐給窮人,反而浪費在什麼聽戲上。”
這少年還認識反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