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人生來家庭美滿,身體健康,日子平和而幸福,但也有一些人,從生下來就註定跟別人不同。
程一記事的時候已經在街裡跟著帶他的大哥提著刀追人了。
他第一次受傷剛到十歲,群戰多了,以為自己挺厲害,被人偷襲的時候,護著他的大哥第一反應就是把他推出去擋刀。
十厘米的口子,入骨三分,那是程一第一次真正意義上了解到了生死。
大哥愧疚自己的‘無心之舉’,替他掏了藥費,他休養了整整一個月才敢用自己受傷的手。
有時候他也慶幸這一刀,因為不是這一刀,在後面大哥不會那麼護著他,更不會找了門路把他送到了訓練場裡成為一個職位殺手。
不可否認,大哥對他有所愧疚的同時也不想天天看到他,畢竟那訓練場在大家口中有好有壞。
程一卻覺得他很適合這種環境。
他生下來就被爸媽拋棄,被孤兒院收養,後被人拐走,再到跟著帶他的大哥混街,直到十二歲進了訓練場,成了暗網種子成員。
他也慶幸自己生長在一個法制社會,所以是以訓練雖然艱苦,卻沒有過多的血腥場面。
不管是十五歲還是二十歲,他從來沒有真正意義上殺過人。
網站接了任務,大家搶著接單。
而他身為暗網的‘本土成員’,這些單子接不接意義不大。
他的生死不是自己決定,沒有自由,沒有個人利益,所做的一切事情都是為了暗網。他比任何人都習慣這一成不變的生活,也比別人更快晉級。
二十歲的時候已經能夠接觸任務的處理過程。
偶爾需要他出手,也會給那人留上一口氣,不管後面結果如何,某種意義上,他沒有殺人。
這是他的底線,或許也是一種贖罪。
他不認為自己高潔,只是單純的麻木的堅持著這個信念。
二十五歲時,一個偶然的機會參與進了上層的爭鬥,在所有人中他是最不喜歡惹事的一個,也是對權利最沒有興趣的一個,可事情就是這麼詭異的發展著,等他反應過來,已經是暗網的重要成員。
他手下有了個小隊,可以自己接單。
有了個人時間,允許個人收益,甚至還有了自由,這種巨大的轉變,讓程一有些不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