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家莊據說曾是成化進士馬文的莊子,不過馬姓卻不是任丘的大姓,馬氏宗族在任丘的影響力也並不大,可見一個宗族的興起只靠一個進士還是不夠。
此刻圍坐在徐梁身邊的老人都是任丘大族的族長。
從永樂年間起,陸續有八姓人家遷徙至任丘,二百餘年生息下來,成了此間大族,正是邊、李、劉、高、郭、舒、閔、謝。這八姓大族未必出了多少進士,只是勝在舉人出得多,一直在當地保持著足夠的影響力。
國變之後,河間府淪為淪陷區,這八族淪為難民,家產被掠奪,但影響力卻仍舊還在。
在這核心的八族族長之外,還有其他家族的族長。請這些人倒也方便,因為有祠堂就有族長,認準了絕對沒跑。而且位次也好排,只要看誰家的祠堂大,就知道這族人家的影響力了。
麻煩的是那些六十歲以上的鄉中老人。他們往往地位有限,並不隸屬於某個宗族。或是外來沒有幾代,根基尚淺。或是族中沒有撐腰的宗親,立不起祠堂。只是出於尊老敬老的傳統,皇帝下鄉的時候肯定要請他們出面。地方上宿老越多,越證明政治清和,官員也有面子。就跟後世領導喜歡看紅領巾小朋友一個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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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外圍才是各村的村老、農老,一直排到了亭子外圍幾圈。
在簡單的寒暄之後,徐梁步入正題,人也變得嚴肅起來:“諸位老丈,地方府縣是否照制安民休養,可曾騷擾鄉里?”
在座老人紛紛搖手道:“任丘縣與民休息,開倉濟糧,興修水利,勸農墾荒,更是清廉剛正,不貪百姓一分一厘,實乃天下數得著的好官啊。”
任丘知縣聽了,心中高興,卻臉紅到了耳根。他真不覺得自己做了什麼,只是一項項按照皇帝殿下的規劃書去做罷了。
“任丘知縣做得不錯,諸位是否也該幫襯一番?”徐梁擠出一個微笑。
眾族長一聽,以為皇帝這是開口要錢,紛紛表態:只要國家有用,要人出人,要物出物,絕不吝惜。
這也是剛經過戰亂,皇帝等於將他們從水裡撈了上來,否則哪裡肯如此光棍。
“我旁的不要,只要一條:訂立鄉規民約,各氏宗族奉行如同國法!”徐梁擲地有聲道。
一陣冷場。
邊氏族長年高德重,起身秉道:“殿下,鄙鄉原有不少鄉規民約,也都是奉行如國法的呀。”
如果將宗族視作一個個小王國,那麼這些小王國和大明一樣,有“律”和“例”兩種約束性規範。
其中“律”主要來源三本書:
首先是北齊顏之推《顏氏家訓》。此人是復聖顏回的三十五代孫,對其所處的時代影響並不大,但此書對後世影響卻是極大,真正發揚了治家之學,也是後世“家庭教育”的指導手冊和評判標準。
其次是司馬光所作《家範》,此書在仕宦之家廣為流傳,影響深遠。南宋宰相趙鼎就曾令其子孫各錄一本,以為永遠之法。
最後集大成者是朱熹的《家禮》。他在司馬光《家範》的基礎上制訂了一整套家庭禮制和禮儀規範,並與平民之家的生活、勞作規律基本一致,十分詳備,最終成為平民之家的家教之法。
即便在蒙元時代,這三本書也是漢族包括漢人、南人)百姓的家庭規範。在日月重開大宋天之後,理學成了國學,幾乎全天下的宗族用的就是這三本書,充其量只是改了個名字。
正因為價值觀、世界觀、人生觀的極度相近,各宗族內部和各宗族之間,才能保持穩定,依靠輿論互相監督,最終形成了儒教的普世價值。
隨著新問題的出現,這些家規之中也會添入一些個性化的要求,比如要求子孫耕讀傳家不當官——這是官場失意者常常寫入家法的怨言;也有要求子孫寧為乞丐,不為倡優牙人——這是唐宋良賤制度的遺蹟,因為乞丐還是良民,而倡優則是賤民;還有的則是規定了子孫不得與某氏聯姻——這是有私怨家仇的。
這些個性化要求不會違背儒教普世價值,所以總體來說仍舊不出三大本的範疇。
至於“例”則有針對性,往往是本族與外族之間的約定。更貼切“鄉規”兩字。比如兩個宗族之間約定對某處水塘的開發利用,或是某片林木禁止砍伐,也有早晚出入走哪條道路、下地幹活衣服如何擺放不至於錯拿——耕讀傳家的農民不同於沒有“只耕不讀”的農戶,他們下地幹活前要換上勞作時的褐衣,在收工回家時再換上居家的常服。
這些看起來的確有後世地方法規的味道,但徐梁要的卻是官府介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