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龍華明而言,這個規定是打在脊背上的荊條,雖然痛,但還能忍受。然而明廷宣佈所有信奉耶教的明籍人士必須在戶口上備註,同時抄報教錄司、刑部。耶教信徒每旬都要主動去本縣警察局彙報宗教行動,以及是否有違法行為。
這就有些宗教歧視的意味了。
教錄司是大明僧錄司和道錄司的合成體,隸屬禮部。其職權範圍包括管轄天下出家人,以及興建各種宗教場所的審批。
在這點上,徐梁給出了數目限制,無論是道是佛或是耶教,各省、府、州縣的總數就是那麼多,具體名額只有內部協商了。
這種明顯崇道的行為,自然讓和尚們不悅,但他們在教錄司中只有一席,被道士壓住也是理所當然的。而從全民信仰來說,道教有更廣泛的民眾基礎,起碼家家戶戶都要供灶王爺,還要擔心灶王爺上天庭告小狀——這都是道教體系的世界觀。
而且和尚們再不悅,也總比耶教強,他們在教錄司連一席之地都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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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華明作為一個外來者,很能理解這種不平等的待遇。而且在與明國皇帝商談之後,龍華明對傳教有了更大的信心。
皇帝明確支援他“彌補利瑪竇的過失”,將耶教主神改為拉丁語音譯,不再使用“上帝”這個容易引起誤會的名詞。
——中國人早在五千年前就拜上帝了,春秋時代就有了歌頌上帝的詩篇,那時候的歐洲還是一片蠻荒之地,而如今卻有一幫歐洲人跑來教育中國人該如何侍奉上帝,這不是滑天下之大稽麼?
同樣不能使用的稱呼還有“造物”,因為這與華夏傳統信仰牴觸,耶教必須尊重本地信仰。
中國信徒不能夠祭祖祭孔的問題也得到了皇帝的支援。這點上讓龍華明大為震驚,因為他以為中國人對祭祖祭孔的迷信是不可能在短期內改變的,沒想到竟然獲得了中國皇帝的支援。
只是他不知道,一旦耶教嚴禁祭祖祭孔,不用明廷封殺,普通百姓就會自覺抵制。
更何況皇帝尊重耶教的教義教規,並不代表放棄了華夏傳統。所以凡是有條件而不祭祖宗者,當以不孝論,發配遼東、臺灣。
凡是不祭孔者……這個不用法律懲戒,光是儒生士大夫就能噴死他。
在單純地得到了好處之餘,皇帝也與龍華明達成了互助條款:外國人出入境管理。
凡是建興四年以前到達中國的外國人。無論出於何種目的,都必須申請大明簽證。其中自然要提交各種身份證明,而這光靠市舶司和警察局很難辨別真偽。
歷史上有兩個“閔明我”,正是西方傳教士冒名頂替的結果。
龍華明作為耶穌會教士。排斥其他修會是他的本能。如今正好藉助外國人管理,將西班牙間諜擋在門外。道明會的“入侵”危機也能夠順利瓦解了。
建興四年以後,外國人都必須在大明的駐外使館取得簽證,方能在大明的領土、海外領地入境。唯一例外的就是義大利人和葡萄牙人,他們可以在澳門和臺灣入境居留十天。十天內只要得到簽證就能進入大明內地。如果簽證被拒,則必須離開大明領土。
為此,徐梁不得不提前考慮駐外使節的人選。
按照之前大明的慣例來看,使節必須挑選學貫古今、言辭得體的人去,才能彰顯我大明國威。
但如今國際形勢與之前大為不同,所挑選的必須是見過世面,而且膽大心細的人去,起碼敢於面對泰西之地的野蠻人,此事中華故土自己培養的讀書人就差了許多。
而且中華故土的文人,大多有安土重遷的習慣,讓他們離開肥沃的中華大地,肯定會非常不習慣。
所以使節的選擇,必須要綜合切慎重考慮。
這個訊息被有意無意放出去試水之後,朝中百官視若危途,對他們來說,去朝鮮和琉球出使,就已經是受罪了。
若是在海上在飄蕩半年之上,然後讓他們跟一群茹毛飲血,沒接受過中華教化的滿溢一起生活個十幾年,簡直比殺頭都恐怖。
甚至有人說,一旦被選中,索性犯點小罪,即便流放遼東也比去千萬裡之遙的葡萄牙要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