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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九) (2 / 5)

“我拿了五塊錢,”他說,“我們可以把這五塊錢全部花上,你買你想吃的零食就行。”

沈從意走在他的後面,許是沒站穩,他感到校服一緊,後背上有一股強大的力量拉扯著他,扭頭去看時,沈從意還站在上面,腳卻剛從下面拿上來。

多虧沈從意落腳的地方長出一株蔥綠的草,沒能讓他的鞋沾上泥水,連他自己也頗為慶幸,否則回家就要被母親訓斥一頓。

沈從意想拿出一半的錢去買辣條兒。他不僅是遊戲愛好者,也是辣條兒愛好者。從小他就格外向往三無零食中的辣製品,小時候父母還沒離婚的時候,家裡人管得嚴,不許他吃這些東西,嚴格到碰到不到一丁半點兒,偶爾有一次在學校裡品嘗到,就好像嘗到了山珍海味,這東西的味道竟是要比他吃的三餐還要有滋味,此後這便是一發不可收拾。

麥望安感同身受。

不過作為過來人,他還是有必要再次提醒一下:

“這種東西味道很大的,一時半會兒是消散不掉的,到時候被你媽媽發現怎麼辦?”

“我們可以在路上吃,然後回去得晚一點兒,只要我身上沒味道,我就能騙過我媽媽。”

從小學回家,最近的路步行需要十分鐘,麥望安想到一條遠路,足足可以走半小時。

兩人一前一後來到小賣鋪。

小學生放學要比初中生提前二十分鐘,即便已過去半個小時,這裡依舊人流擁擠,出入的人把門口堵得水洩不通,內室的景象更甚,好似邁入六街三市,各個區域人擠著人。

麥望安分了工,兩人各買各的,最後統一結算。

等真到結算的時候,麥望安覺得自己的腦子怕是在這擁擠的人群中被擠掉了,他應該事先與沈從意估算一下,那麼也就不會遇見超額的現象,最後只能尷尬地挑選一個放回去。

所謂三步之內必有解藥,麥望安竟在放回途中碰見了路將寧。

與其冒著被踩幾腳,擠得面紅耳赤的風險,麥望安想,倒不如與路將寧小借一元。

“借你一塊錢,假期中途或是之後還給你。”他攤開五顏六色的粘牙糖,“要不然我就只能忍痛割愛了,其實我還挺想嘗一嘗這東西的,我已經好久沒有吃過它了。”

他一本正經地陳述著,說出來讓人覺得惋惜,而路將寧聽在耳裡倒覺得有些委屈。

路將寧從口袋裡拿出一枚鋼鏰兒,夾在兩指間:“不用還了,算你幫我照顧無常的費用。”

“那恐怕是不夠吧。”麥望安在說話之前及時接過,以防路將寧出爾反爾。

果然,的虧他手快,路將寧下一句就是淡淡道:“不夠就還給我。”

“不給。”麥望安竊喜,又想起還在等著他的沈從意,急忙告了別,擠著人群離開。

結完賬,兩人走出小賣鋪便一路向北。沈從意關心他錢的來源,麥望安在告訴他真相前調皮地撒了個謊,說是撿的,沒想到那呆頭楞腦的家夥竟真信了,他也省去解釋的力氣。

吃著喝著,麥望安彷彿把自己帶回小時候。阿嫲還在時,他雖也被嚴格控制飲食,到底是老人心疼孩子,阿嫲會瞞著母親,在逛超市或趕集市時給他捎吃食,所以小時候他總愛跟阿嫲趕集,就走在這條路上,他指什麼,哪怕阿嫲起初不同意,也會被他的撒嬌折服。

都說隔輩親,對於留守兒童來說,對於麥望安來說,這是對的。

所以每每想到上一世阿嫲慘烈地離去,他都會忍不住濕紅雙眼,像阿嫲的血摻在眼裡。

趕在傷感前,他奪過沈從意手裡的辣條兒,神鵰俠侶他最愛的是黑色,好巧不巧的是沈從意也喜歡黑色,兩人為了爭奪黑色辣條兒的食用權,像兩只搶蟲的鳥,鬧得不可開交。

直到一輛白車從他們身旁經過,摁響一聲喇叭,樹上的歸鳥一鬨而散,兩人停止打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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