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文學樓>科幻靈異>東京:兔子警官和她的邪惡搭檔> 第27章 公道自在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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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公道自在人心 (2 / 3)

他在審訊室裡給伏見鹿展示的那根針,其實是從雜貨店裡隨便買的。

……

刑事部長血壓上來了,耳邊嗡嗡蜂鳴,他捏著眉心命令道:

“既然沒有證據,那就放人。”

必須儘可能平息事態!免得他明天早上拉完第一泡屎後,又在報紙上看到關於警方刑訊逼供無辜學員的報道。

風間拓齋沉默不語,部長讓他回話,他才低聲回了句‘是’。

日本警方想要行使拘留權,主要依據「現行犯拘留」、「緊急拘留」和「有證拘留」三類規定,總限制時長不得超過72小時……真要上綱上線,伏見鹿一項都不符合。風間拓齋擅自拘留他,其實算是違法行為。

“老大,怎麼辦?”渡邊俊在一旁問道:“要放人嗎?”

風間拓齋結束通話電話,手裡攥著那份報紙,目光飛速瀏覽著。

「櫻井千鶴十三年前肇事逃逸,來回碾壓死者……」

「被害者家屬苦苦追查,宿命般在警察學校與之相遇……」

「昔日兇手竟成警校教官,惡習不改,熱衷凌辱學員……」

「永野川合勸說櫻井千鶴自首,卻不料被教官滅口……」

「石冢和夫與永野川合同病相憐,持槍為其復仇……」

「無能警方將唯一倖存者視為嫌犯,非法拘留……」

「石冢和夫不忍無辜者受到牽連,毅然選擇自首……」

……

“……”

所以兇手自首的原因,是因為覺得警方抓錯人了麼?

什麼叫‘不忍無辜者受到警方的壓迫’?還有這句‘這位好心人的結局不免讓人唏噓感慨’,又是什麼意思?

“一群蠢貨!”

風間拓齋把報紙重重地摔在桌面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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