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雲生最愛美,自然不願意腿上留疤,但和美醜比起來,活命更要緊。
幾天相處,傅雲生看這個阿秋狀似蠢鈍。但其實有些本事,於是便按他的意思坐到床上,把兩條腿攤平。
阿秋晃了晃胳膊,霎時亮起一圈紅光。傅雲生這回終於看清楚了,光線來自於他手腕上一個黑漆漆的鐲子。
鐲子兩指寬,質地像石頭、也像生鐵,剛好是阿秋手腕的大小,應該是從小戴到大的東西。
這鐲子有趣,紅光烤著傅雲生的傷口,痛癢頓時消失了一大半。傅雲生伸手去碰,被阿秋躲開。
過了一會兒紅光熄滅,阿秋把手移開,剛剛那種舒服熨帖的感覺消失了,但傷口也不複之前的疼痛。
要不是傅雲生長在受過新式教育的文明家庭,幾乎要以為阿秋是個會巫術的巫師。
他動了動嘴唇,沒有再問「你到底是什麼人」,而是輕聲說:“阿秋,你……不會害我吧?”
這個人太有意思了,傅雲生動了想把他留在身邊的念頭,於是和顏悅色起來。
阿秋沒聽懂傅雲生的話,半晌搖頭。像是忽然想到了什麼,阿秋在懷裡淘騰了一下,摸出一把手槍。
傅雲生大駭,顧不了腿傷,猛地跳起來,卻見阿秋將手槍推了過來。
傅雲生定睛一看,卻是自己遺失的那把勃朗寧手槍。他以為是逃命的時候丟了,沒想到是被阿秋撿去的。
傅雲生看向他,他打了一個呵欠,不再管傅雲生睡不睡,合衣在他身側躺下,閉眼睡去了。
衣裳帶著微微的、恰好的暖意,或許是阿秋的體溫。傅雲生起身回到了竹椅上,握著手槍坐著,漸漸眼皮沉重,終於也閉上眼睛睡著了。
第二日醒來時天已大亮,傅雲生雖是在竹椅上隨便對付了一晚,竟意外休息得很好,一身疲乏都脫去了。
在農戶家用過簡單的早飯,傅雲生同主人告辭,帶著阿秋神清氣爽地上路。此地離浦港已經很近,步行約摸一個時辰,二人便進了城。
一到城內,路上行人多了起來,阿秋就變得怯怯的。幾日相處下來,傅雲生知道阿秋有些怕生,早給他準備了一頂草帽。他要往警察廳去,阿秋不肯同去,傅雲生便要他在一處茶館等著。
阿秋穿著一身從農戶家討來的衣服,灰撲撲的顏色,帶著草笠,是很尋常的農戶打扮。
可是他五官不同一般人深邃,像個雜種人,在人群中紮眼得很。傅雲生跟他說話,他安靜那副樣子,不點頭也不搖頭,氣定神閑地站在涼棚下邊。
傅雲生怕阿秋趁機又跑了,往前走了兩步又猛地回頭,他還站在原處。
傅雲生鬆了一口氣,又跑回去叮囑他不準離開。
他想了想,伸手將懷裡的懷表掏出來交給阿秋,說道:“你替我保管,我回來找你要。”
那懷表是件舊物,雖於傅雲生很重要,但並不值什麼錢,所以不擔心阿秋攜物潛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