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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2 / 5)

跟警察三兩句交代清楚情況和方位後,他直接跟了進去。

警察教育遊子遇:“見義勇為是好事,但不能這麼魯莽,萬一他身上帶刀了,你赤手空拳的,打得過人家嗎?”

遊子遇立馬認錯:“是是是。”

女警官低聲安慰著受驚嚇的叢靜,問她有沒有受傷,她搖搖頭,對上游子遇的眼神,一包淚又流了下來。

看得他心揪死了,只恨沒把那人打死。

最後那人被刑拘了。

叢靜帶回去進行心理輔導,她沒把這件事告訴父母,怕他們無端擔心。

遊子遇也有很長一段時間沒去上課,他要養傷。

學校把訊息壓下來,只隱晦地提醒學生,外出要注意個人安全。

從那以後,叢靜就有ptsd,身上帶著便攜的辣椒水,對任何陌生的,尤其是男性的觸碰有下意識的抗拒。

所以,叢靜懂,遊子遇為什麼那麼說。

當時他想念的情緒作祟,沒想到那麼多,清醒之後,只有後悔和自責的情緒。

但叢靜不會怪他,她調笑說:“不安全的是你才對,酒吧門口不是經常能‘撿屍’嗎?你要是被變態撿走了怎麼辦?”

遊子遇撥了撥她額上的劉海,拍了拍她的腦袋,“上去吧,到家跟我說一聲。”

叢靜解開安全帶,下了車。

遊子遇收到她的訊息後,還是回了家。他收拾好行李,拎著下樓。

趙心慧沒有阻攔他,猶豫著開口:“你要搬出去住嗎?”

“我為什麼要留在這裡?”

“你爸……”

“我會跟他說的。這麼大的房子,不是你夢寐以求的嗎?讓給你了。”

他語氣刺人,她問:“你住到哪兒去?”

“這就不用你擔心了。”

遊子遇除了錢和車,沒有其他資産,房、股票、期貨,他不碰,他名下唯一一套房子,是何卉媛留給他的。

舍棄遊立林兒子的身份,脫離遊家,也不是不可以。

雖然,這在外人看來,這是蠢貨行為。

但遊子遇還是毅然決然走了,帶走何卉媛的幾件遺物。沒有半點留戀。

遊立林當天就知道了這件事,說:“你住在外面也可以,每個月記得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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