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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2 / 4)

姜家父母和姜辛夷自不必說。

在姜辛夷下面還有兩個妹妹一個弟弟。

大妹,姜慕荷,十七歲,去年嫁去了離這裡有五裡地遠的曹家溝。

大弟,姜蘇木,十五歲,在鎮上一家學堂讀書。

小妹,姜紫芙,七歲,在家跟著姜辛夷學醫。

按理說,姜辛夷是大哥,又對底下的弟弟妹妹照顧頗多,一家人該很親近他才是。

但從姜家父母到姜紫芙對姜辛夷的態度都是敬重有餘而親熱不足。

還有一點很奇怪,明明姜父薑母都知道,他不是姜辛夷的未婚夫,可他們竟然問也不問一聲。

好像就這麼預設了。

對親兒子的婚事,這麼草率的嗎?

就算知道,這樁親是假的,那也不至於一點都不在意吧?

“……”

說不在意那是假的,只是他們沒資格在意。

姜辛夷不是他倆親生的孩子,而是他們十五年前從府城贖身回鄉途中,主動找上門來,要拜他們為父為母的孩童。

這些年過去,當初那個比乞丐還要悽慘的孩童已經長成了成熟穩重的大人,麻煩也接踵而至。

村裡人頻繁地向姜辛夷說媒,偏姜辛夷一個也看不上,差點說出這輩子也不成婚之類的話。

世界上不成婚的只有和尚、尼姑,道士,老光棍四種人,他家木蘭如此拔萃,怎能不成親呢。

姜家父母實在沒法子,只得拿他們當年在府城給人當丫鬟僕人的事說事,編撰他們在府城給姜辛夷定過一門親,只是那家人因為災荒搬走了,暫時斷了聯系。

要是草草給姜辛夷說了人家,以後人家找上門來,沒法交代。

徐鹿鳴一上門,姜家父母從地裡回來的時候,就暗中商量過,不管姜辛夷帶回來的這個人是人是鬼,只要他是姜辛夷承認的未婚夫,他倆就得把這個事給坐實了。

這會兒見過人了,他倆找了個藉口在主屋碰了個頭。

趙二孃問:“當家的,你覺得這孩子怎樣,配得上咱家木蘭不。”

姜大年坐在桌角,一臉無奈:“配不得配得上,也不是咱倆說了算的。”

趙二孃不服氣:“怎麼就不算了,好歹也是我們從小養到大的,不是親生的也勝是親生的了。”

姜大年默了默:“這孩子我瞧著哪哪都好,人實誠,沒啥心眼,年歲上又正好補足了這麼多年我們不同岳家來往的謊言。”

趙二孃聽得直點頭,她也中意,長得高,還能吃。飯桌上她瞧得真真的,徐鹿鳴一口氣喝了三碗湯,吃了五碗飯,要不是顧及臉面,估計還能塞下兩碗飯,一碗湯。

能吃是福,能吃這麼多,有大福!

“就是有一點不好。”

“他家在西北,要真跟咱家木蘭成親,咱木蘭可就要跟著他去西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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