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胖花花掉在地上,我把她抱起來,看到孩子都快暈了,我心疼得不得了。”
這是第一遍的版本,等到後來,這個版本就變成了——“我遠遠一看,就覺得不對勁,直接沖過去揍他。”
“人販子手一鬆,孩子快要掉到地上了,我手立刻伸過去,把孩子接過來。哎呦,我手怎麼那麼快啊,就跟超人一樣。”她夾雜了私料,明目張膽地誇獎了自己。
“孩子到了我懷裡,笑得甜蜜蜜的,抱著我脖子說謝謝奶奶。”
姐妹們意識到陳絨絨的表述出現了很大的問題,但她是功臣,她們寬宏大量地沒有指出這一點。
旁邊八十三的那位也在不停嘟囔:“我拿磚頭把人販子的頭砸破了。”她很納悶:“警察怎麼還不來抓我呢?”
她們在公園裡熱熱鬧鬧地聊了一會兒,約定過幾天去警察局問問有沒有什麼新線索,或者有沒有什麼需要她們做的。
聊完之後,她們便各自回家了。
陳絨絨向自己家走去,她一邊走、一邊心裡美滋滋的。她的手有些紅腫,是當時拿著柺杖敲人販子的時候,她用盡了全身的力氣,當時不覺得,後來才發現腫了。
但她挺不在乎的,只是個小腫包罷了,能救個孩子,就算斷條腿,她都願意。
她向前走著,忽然在樓道門口看到了一個身影。
“您好。”二號彬彬有禮地和她打招呼。
陳絨絨蠻熱情地上前:“你好啊。”
她們做了很多年鄰居,見面次數卻不多。其實陳絨絨大概能意識到,他們在躲自己。
之前陳絨絨對他們有些不滿,但現在她把這些不愉快全忘了,熱情地向前:“胖花花怎麼樣啦?”
“挺好的,”二號說:“她在小朋友家玩得很開心,她的爸爸回來了,陪著她。”
“那就好,那就好。”陳絨絨不停地點頭。
“謝謝您。”二號深深地鞠了個躬。
陳絨絨的臉都快笑爛了:“沒事,沒事,孩子叫我聲奶奶,這不是應該的嗎。”
二號在心中找著理由,她的視線移動,看到了陳絨絨手上的那塊紅腫。二號臉上露出了刻板的驚訝表情:“您的手受傷了。”
二號一把抓住陳絨絨的手:“天呢,這也太嚴重了。”
陳絨絨試圖將手拔出來:“沒事,一點小傷。”她拔了幾次,都沒能成功。
二號誠懇地說:“這是為了孩子受的傷,我不放心,您必須跟我去醫院看看。”
陳絨絨十分抗拒:“這麼點小傷,去什麼醫院啊。我年輕的時候,胳膊被劃了老大個口子都沒事,這點算什麼啊,不去,不去!”
但她根本無法掙開二號的手,被她拖著,上了一輛計程車。
車上,陳絨絨還在掙紮,司機多次從後視鏡看,若是陳絨絨再年輕點,二號再是個男的,司機肯定覺得這是在強搶民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