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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別馬一鳴,張明就聯系董心蘭。張明的意思是還想和她纏綿一番再走。董心蘭何嘗不想呢?只不過這樣的關系實在不宜再持續下去。偶一為之,本來就違規了。長期這樣,良心上也過不去。她覺得自己不適合扮演姦夫淫婦的角色。
她溫柔地對張明說:“我現在有點不方便!你回去吧!”
張明知道她在扯謊,但也不點穿。他和董新蘭的顧慮是一樣的。董新蘭是首長的夫人,自己染指本來就是不道義的。今後還是以姐弟關系相處要更好一些。
不過他自己對自己有點不滿意的地方就是,在男女關繫上,自己總是在犯過錯誤後才會清醒起來。而過段時間後又會複發。董心蘭也好,鐘越也好,其實都有這樣的弱點。總是在放縱之後才想到剋制。壓抑久了之後,又會有一次放縱。之後又迴圈往複。
大家都沒有慧劍斬情絲的果斷與理智。這也許是人性的弱點。
他說:“那我以後抽時間再來看你。”
董心蘭掛上電話,又有點後悔。和張明在一起實在是太快樂了。簡直幸福得要死!可是,這種幸福卻只能成為人生的點綴。人生就是這麼無奈!
回到恆陽,當然要首先向鐘越通報。關於董心蘭的細節自然要略過不提。只能把功勞全部歸結到馬一鳴身上。
鐘越聽後,說:“還是你的面風大!一出馬就把事情辦成了。馬部長還是對你有偏袒之心啊!”
張明說:“那當然了!畢竟是老領導嘛!”
鐘越提醒到:“馬小軍那邊你也要把工作做好,雖說是自己人,但也要把話說圓泛。”
張明說:“應該是沒問題的。我這就去徵求一下他的意見。”
地委常委會上,馬一鳴就幹部任命拿出了新的方案。他說:“上次關於百裡縣常務副縣長的任命,被成書記否決了。說實話,我對此是有意見的。因為提拔章啟明同志擔任百裡縣的常務副縣長,是基於章啟明同志的能力和百裡縣工作的需要而提出的。但是成書記卻因為要避嫌否決了這項提議。古人說,內舉不避親嘛!我覺得成書記這樣做有點過了!這樣對章啟明同志是不公平的嘛!成書記,我這樣說,希望您不要有意見!”
這番話說是在給成志和提意見,實際上是在給成志和唱贊歌。所以成志和不可能有什麼意見。他嘆道:“馬部長說的不是沒有道理。不只是你有意見,我太太章娜娜也有意見。不瞞大家說,她因為這件事要和我離婚呢!可是我有什麼辦法呢!誰叫章啟明是我的小舅子!你們知道章啟明可用,但是別人不知道啊!我不能給大家一種我成志和任人唯親的印象。我明確地給我的小舅子講過了,讓他不要寄希望於沾我的光。在我的任上他不可能有大的提升。這事好說不好聽!這件事就這樣定下來吧!對也好,錯也好,不要再提了!這次我就專斷一回了!就算章娜娜同志真的和我離婚了,我也只能這麼做了!”
副書記秦林說:“可是百裡縣的書記杜園同志一直在催這件事,希望我們地委早作決斷。”
馬一鳴說:“考慮到成書記的態度,我們組織部也拿出了一個新的方案。我說了之後,請各位領導討論。我們想在其他縣市抽調一名資歷相當的有培養價值的同志到百裡去擔任常務副縣長。經過初步篩選,我覺得恆陽縣的縣委常委兼宣傳部長馬小軍和縣委常委兼組織部長張千裡都比較合適,我想,做個簡單的考察之後,就可以決定了!至於他們騰出的職位,我想可以讓章啟明同志擔任。也不能太讓章啟明同志委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