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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p備案號:湘b23網際網路出版資質證:新出網證湘)字11號網路文化經營許可證:文網文[2010]129號
不是王越沒有自信。
而是王越清楚。
無論如何,現階段的他,都不可能是考核官首領的對手。
“殺敵40人的比賽,你若是能殺死我10次,便算你獲勝。”許魅道。
許魅能夠說出這話,就說明他有自信。
如果是殺死許魅40次,絕對做不到。
如果只是殺死許魅10次,倒可以試試。
“好。”王越答應。
見王越答應,眾考核官搖了搖頭,感嘆王越天真。
想殺死許魅10次,這難度可不是一般的大。
王越和許魅的比賽不限制槍種。
如此一來,王越又可以使用他拿手的狙擊槍。
許魅擅長使用的槍械也是狙擊槍。
眾人抑制心臟的跳動,全神貫注觀看王越和許魅的比賽。
因為王越殺死許魅10次才獲勝,許魅殺死王越40次才獲勝。
所以王越有個獲勝法寶。
那就是手雷。
以高爆手雷的威力,只要扔的準,可以直接將對方雷殺。
就算沒有完全命中,只是波及,也會造成不低的傷害。
即便王越用四顆手雷才炸死許魅一次,勝利者也將屬於王越。
王越不信,他扔四次手雷,一次都炸不中許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