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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郊野嶺竟然能遇上偷馬賊,這運氣真是好到爆,聞歌無聲咧嘴一笑,徑直走了過去。
“你們在幹什麼?麻煩放開我的馬。”聞歌聲音有些冷峻,他很少這麼跟人說話的。
突然聽到有人說話,那兩兄弟心慌了一下,不過看到聞歌就一個人,立馬恢複了狀態。
“這是你的馬?怎麼證明?”尖嘴猴腮的男人嘲弄道,完全沒把聞歌放在眼裡。
聞歌笑了笑沒說話,抬起右手吹了個口哨,奔雷掙紮的更厲害了,那架勢似乎要把拉韁繩的掀翻,力氣大的嚇人。
“哼,吹了口哨可證明不了,有本事讓它回應你啊?”尖嘴猴腮的男人嘴欠道。
聞歌勾唇笑了笑,低頭擺弄著隨身攜帶的折疊弩,漫不經心道:“我勸你們趁早收手,在我還好好說話的時候,畢竟我的耐心也挺有限的,不太想和你們多費口舌。”
“呦,口氣不小,你也不去打聽打聽我們哥倆在這片什麼來頭,想動手啊?最好先掂量掂量自己幾斤幾兩。”拉韁繩的男人覺得聞歌挺好笑的,挑釁道。
話音剛落,他就聽到“嗖”的一聲響,感覺小腿一痛,有什麼東西劃過去了,身後的樹上傳來輕微的響動,他低頭一看,一根斷箭插在了樹幹上,真真正正的入木三分。
這一箭要是射在小腿上可想而知,滋味絕對不好受,擦邊過大概就是給他個警告。
“你是什麼人?竟然敢傷我大哥,看我怎麼教訓你。”尖嘴猴腮的沒有想那麼多,反正有人不服就是不想,唯一的解決途徑就是把人打服。
於是他拿著長刀就沖著聞歌去了,在他的意識裡,大部分人看到這種兵器都會害怕的,畢竟捱上一下就夠嗆,誰也不想無故流血,他就等著聞歌繳械投降呢。
下一秒聞歌的動作讓他很滿意,因為他看到聞歌將折疊弩收起來了。可是再下一秒他就笑不出來了,因為他看見聞歌從腰間抽出來一把劍,劍鋒比他的刀鋒淩厲多了。
聞歌就站在那等著他過去,嘴角掛著若有似無的笑,似乎是勝券在握。尖嘴猴腮的被激起了幾分火氣,也不管什麼流程了,握緊了長刀就撲了上去,胡亂揮舞,覺得自己挺牛的。
“嘖嘖,真是難看,不會用刀就不要用,搞得跟跳梁小醜一樣。”聞歌嘴炮功力十級,專撿紮心的說,面對毫無章法的攻擊,一點怯意都沒有,提劍迎上。
“唰唰唰”幾道劍光過去,小混混感覺渾身開了好幾道口子,刺痛感都不是很明顯,但是感覺有點涼。等他反應過來,發現衣服不知道什麼時候變得破破爛爛的,胳膊上腿上全是血口子,褲子齊著大腿根被削掉了。
聞歌見狀吹了聲流氓哨,調笑道:“想不到你身上還挺白淨,這腿保養的不錯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