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我,我,我就是去圖書館哪裡了。”怎麼能告訴你,去了哪裡?說了地點之後,第二天方芳就會在哪裡等著了。
這種套路,葛婷見得多了,不,不是見得多了,而是葛婷自己本身就有過。
葛婷還記得剛入學的時候,交的一個朋友,但是,在葛婷被人打了之後,沒有出現過就算了,還把葛婷跟她一起找的秘密藏身之處暴露了出來。最為可惡的是,還是那個人帶人來的。
有了這件事之後,無論是什麼,葛婷都不想和人一起分享,誰知道會不會,剛說完的話,就會被人知道?
“是嗎,不過,你怎麼招惹上方芳了?”
“沒有,我也不知道”
方芳沒有把那件事說出來嗎?葛婷自認為像方芳那一類的人,都會說出來的。難道是忘了?
方芳忘了嗎?怎麼可能!
只不過抄襲這件事,方芳並沒有說出來而已。畢竟無論是老師,還是其它同學都是認為方芳自己寫不出來才抄襲的。這種情況不是沒有,只是少了而已。
方芳並沒有說過她的父母有幫她找寫手,寫作業的事。
就連與方芳在一起的朋友們都不知道,只知道這一次方芳是寫不出來,才找人代寫的,只是倒黴遇到了寫手抄襲而已。
在波頓學院,請人代寫的人不少,這本身是沒有什麼的,你知我知,老師不知而已。
但是方芳的父母為了給老師一個好印象,是從網上找到的人,簽訂了保密合同協議後,只為方芳一個人寫文服務。而且還告訴方芳,不能把家裡有寫手代寫的事告訴任何人,這文章就是方芳寫的,也只能是方芳寫的。
方芳不以為意,多大點事啊,在波頓學院,像她一樣的人一大把好嗎?至於嗎?不過看到父母的臉色,方芳也不說什麼了,是自己寫的,就是好了。
也不會跟任何人說這件事的。
就這樣,寫手一直幫方芳寫文,在學校也沒有人知道方芳是叫人代寫的。
沒有說過的事,誰會知道啊,有誰會無聊到盯著那個人是不是自己寫作業?
一直以來都是這樣,但是不知道這次這個寫手怎麼就幫其他人寫了。
但是方芳不知道啊,不知道寫手是隻為她一個人服務的,她還以為寫手是可以接其他任務的,這次不幫寫,下次就行了嘛。
要是方芳的父母知道,這個寫手就不好過了,畢竟我們每次都付很多錢給你,合同都簽了,知道不知道,什麼是職業精神啊,我可以告你的,知道吧!讓你賠錢的,知道吧!會讓你不好過的,知道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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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幸虧方芳的父母不知道啊!
方芳的父母認為方芳是不想讓寫手寫了,想要一個人完成,但是自己又完成不了,只能網上抄了。
方芳的父母嘆氣啊,你說自己生的這個孩子,怎麼腦子就不靈光呢。你寫不了,可以說嘛,你想抄襲也可以說嘛,看上那篇文了,出錢買下那個人的版權,不讓他發了,變成自己寫的,不就好了,多大點事。怎麼自己就想不開要全抄呢,抄了就抄了,還不改一下,照搬,說出來,方芳父母都不想相信這個蠢到如此的丫頭是他們生的。
生都生了,事情也發生了,孩子是自己的,怎麼辦呢?只能為敗家孩子善後了。
還好老教師,也就是王老師在方芳與父母登門道歉之後,看到方芳的認錯態度,心情也變好了。
做錯事,不可怕,好歹有一個知道對錯,肯認錯改正的心。
方芳這個孩子還是很好的,王老師一大把年紀了,什麼沒有見過啊,小孩子家家的,知道錯就好。
王老師欣慰喝著茶想到。
真是一個天大的誤會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