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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0章 失嬰案三十一 (1 / 3)

朱璃他們回到狐狸窩時,已經是晚上九點多了。在這之前,去警局呆了半天,聽了半天審訊。

第一家丟了十六歲女孩的人家……原來是女兒和人家有錢人家的男孩子談戀愛,結果人家父母不同意。不同意就罷了,還唆使認識的一個老色鬼到女孩家裡來‘買人’。那女孩的父親是個酒鬼加賭棍,收了二十萬就把女兒賣了。結果錢拿在手心裡還沒捂熱,就讓警察給抓了。買賣人口罪的帽子一戴,那傢伙就什麼也沒招了。女孩讓救出來了,卻已經讓那個老色鬼給糟蹋了。帶到警局,看見他爸,直接拿著一隻藏在手心裡的小刀就捅過去了。

虧的是旁邊警察給拉住了!可那女孩卻是瘋了一樣的又哭又叫。

那挑唆買人並且出錢的男孩父母也很快被刑拘了。斯斯文文的男孩子隨著父母一起來的,懵懵懂懂的樣子在很快得知案情後,變傻了。

“你們……你們……”指著父母的鼻子,那個男孩子的表情沒有辦法來形容,是想哭,卻更想笑,可想笑卻更想哭,但卻無論如何也哭不出來:“你們……不是人。”

“阿捷!”男孩的母親急了:“我們這麼做,還不是為了你。你看她的這對爹媽,二十萬就把她賣了。你要是真讓她纏上了,你這輩子可就完了。”

“那你們就讓人欺負她?你們不是人。你們比禽獸還不如!我告你,我就是要娶她。你們不要就不要,你們去監獄裡過一輩子吧。那裡才是你們才該呆的地方。渾蛋!禽獸!我怎麼會有你們這樣的爹媽?”

哭哭鬧鬧的悲劇,似乎因為男孩的這一句明理而變得有些希望。

可轉過牆角,兩個上了些年紀的女警卻是暗中嘆息:“有什麼用?他要娶,人家就要嫁啊!我看那丫頭。連殺了他父母的心都有了。”

“要是鬧出來還好,可那孩子連鬧也不鬧了。完了。這個孩子讓刺激得狠了,怕是扭不回來了。”

警察只管偵察破案,而審判則要交到法院來執行。

但法院就能解決一切麼?

“你送那個女孩子去剛才送錢的那個地方去吧!她不適合再和那個男孩子呆在一起,但她應該活下去。”

朱璃看過不只一次這樣的人間悲劇,可看歸看,她卻想不出辦法。她只能把這些的苦水倒給小雨聽,然後兩個人大罵一頓,似乎也就到了盡頭了。她們幫不了什麼忙!以為是凡人。

可朱雀的這個提議,卻似乎給了朱璃一個希望。是啊!她那個家是不能再呆了的,出了這樣的事,估計她也沒上學的心思了。再說,學費誰給她交?送到那裡倒也好。可:“你的意思是讓她當修女麼?”

“出家解決不了問題。”

“那你還讓她過去?”

“因為那裡是人呆的地方。”

這倒也是!呆在人呆的地方,總比呆在禽獸呆的地方好一些。朱璃悄悄現身,拉了王守正出來說話。然後,王守正把這個沉默的小姑娘拉出來了,交到了朱璃的手上:“這個姐姐會帶你去一個地方。你去了看看,是不是想留在那裡。如果不想,就再回來。”

結果……受了傷的小貝殼,選擇呆在了,有人,的地方。

世界,因此和諧了!

可朱璃帶著一隻禽,回到獸的窩裡時。裡面一堆禽獸卻是又打起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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