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心中很清楚,萬勇只是以有恃無恐,主要是因為他不是自己接的活,簽合同也不是他自己,到時候付法律責任也沒他什麼事。
因為在法律上,關於分包有明確規定,專業分包工程當中,不是主體的工程可以進行勞務分包,可勞務分包之後,卻不能再進行勞務分包。
也就是說,法律上規定,到了勞務分包這一級,就不能再分包了。
老王從專案部接這個活,就相當於勞務分包,而老王和萬勇之間,顯然有合同,但這合同是見不得光的,連專案經理張天虎也不承認他們之間的那一級合同。
當然,老王和萬勇之間的合同,無非就是老王提一些管理費。
舒城見專案部領導無法壓著萬勇,唯有用監理和老王,來威脅萬勇。
其實舒城還有另外一個辦法,那就是稟報給領導。
但是這個時候,作為現場的一名技術員,甚至是現場管理人員,又得注意一些細節。
上報給領導,讓領導除了這些事情,固然是好,也很輕松,舒城完全可以不管這些閑事。卻給領導增加了麻煩,尤其是施工質量問題,這些問題,歸根結底,還是現場技術員做主,作為一個現場技術人員,把控好施工的質量,那是毋庸置疑的事情。
因此,舒城準備先用自己的辦法來解決,實在解決不了的,再上報給專案部領導。
不到三分鐘,舒城的電話又響了起來,正是萬勇打來的。
“喂!”舒城慢悠悠道。
“舒部長,老韓拍照去了?你讓他別拍,我這就安排處理不就是了,不過這外運垃圾的量怎麼計量啊?多少錢啊?”萬勇道。
聽到萬勇這樣說,舒城知道,萬勇心中也犯嘀咕了,其實說實話,真把事情鬧大,搞到老王和張天虎那裡去,萬勇也沒啥好果子吃。
見萬勇有些服軟的語氣,舒城淡淡的說道:“錢的問題你自己找領導去,我管不了,至於外運垃圾的量,我和韓工,可以給你現場測量,做個證明!”
對於施工隊完成的量,現場負責人和監理,是可以出具證明的。
因此,如果萬勇將垃圾外運了,舒城不建議做證明,證明一些這件事情,至於外運垃圾的多少,很簡單,測量一下,計算一下立方數就是了。
這些活,不要萬勇說,也是舒城應該幹的。
至於讓韓工做個證明,簽個字,應該不成問題,至於萬勇什麼時候找韓照,韓照什麼時候給他簽字,那就另外一回事了。
“那好,我跟老王說一聲。”萬勇帶著一絲唉聲嘆氣道:“這麼多垃圾往哪倒啊?”
“這個你自己想辦法。”舒城說完,將電話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