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親生父母早就發現孩子不是自己的,這些年一直對正安不好,相反,你在爸媽的精心教養下錦衣玉食,爸媽要認回兒子,你繼續留在家,確實不合適。”
“如果你親生父母對正安好,為了你們的將來,我們家多你一個人其實也沒問題,但如今這情況,家裡不能為了你,讓正安心裡不舒服。”
要是讓顧問宏繼續留下來,陸正安回來看見,心裡肯定不好受。
顧問昭知道爸媽是狠不下心,用餘光掃了父母一眼,心裡有點無奈。
“回不回親生父母那裡,是你自己的事,你要是實在不想回去,以後家裡每個月給你十元錢,想幹什麼都好,你自己找一份工作在京北謀生也行,去別的地方也行,看你自己。”
去哪裡都行,就是不能繼續呆在這個家。
現在在京北租個小點的房子,十塊錢夠了,至於吃飯的錢,顧問宏自己掙,總不能指望著家裡什麼都給他包圓了,畢竟不回親生父母那裡,是他自己的選擇。
這個說法蔣雲和顧紀國都覺得心裡好受一點,畢竟態度強硬的把顧問宏直接趕出去,他們也不太做得到。
蔣雲點點頭:“你的東西你可以帶走,我們不會阻止,算是我們全了我們的母子情分了。”
顧問宏震驚地看著父母平靜地接受了顧問昭的提議,心一點點沉下去。
他們這個態度,意味著這些事他們全都想過。
只要親兒子認回來,那他這個不是親生的,就會被徹底放棄。
因為他的親生父母對那個養子不好,所以他們要擺出一個態度。
此刻,他不由的在心裡恨上親生父母,為什麼當初不對那個和他抱錯的男人好點,那樣他還能留下來,也不至於變成如今這樣了。
顧問宏失魂落魄地靠坐在沙發上,下午陽光正好,從大廳的玻璃窗透進來。
餘光瞥見沙發上閃著銀光的相機,顧問宏把相機拿起來,點了點頭:“好,我搬出去。”
既然爸媽打算徹底放棄他,鐵了心不準備讓他留下來,他再糾纏也是自討沒趣。
不如識趣一點搬走,這樣一個月還能有十塊錢可以拿。
到底是相處了很多年,爸媽什麼性子他也知道,他要是死纏爛打,反而會什麼都沒有。
他先退一步,意料之外的順從和懂事,反而更能激起爸媽的愧疚心理。
他要是再鬧,才會什麼都得不到,以前就是這樣。
他自己安分一陣,爸媽就會自己來找他談心,然後答應他之前的要求。
顧問宏緊抿著唇,他和家人的感情很淡薄,但也有二十多年的感情。
爸媽這些年用心栽培他,顧問昭也希望他能有出息一點,多少是有感情的,等他搬出去,他們一定會捨不得。
等那個親生兒子認回來,日子再過久一點,他們心裡那點愧疚心理消耗的差不多了,就會開始對搬出去的他產生不忍心,等到時候有機會,他再開口要錢。
在京北,十塊錢能活,但也就是能活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