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初她跟混排向導換了頭盔,被射殺的成了混排向導,一槍擊中心髒斃命。
地上塔可以顯示頭盔位置,但也只能提供頭盔資料,外骨骼是不聯網的。如果她換了頭盔……
她的目光不自覺落到受傷哨兵的頭盔上。
她們相對而站,受傷哨兵幾乎第一刻就感知到了,逃避的垂下眼簾。但那視線久久不散,她被盯的微微發抖,忽然撲通一聲,跪在顏尋之跟前。
顏尋之猶在出神,被嚇了一跳,“你幹什麼?”
“不要殺我……”受傷哨兵掙紮著去抓她的外骨骼,“求求你……救我……不要殺我……”
人都是有感知的。在危險來臨的時候,在快要死亡的時候。
顏尋之無言。
嗓子刺痛,她僵硬了兩秒,抬起手,覆在她的頭盔上,似捂住她的眼睛。
掌心一震。
“我還活著啊……我可以回去啊!”哨兵悲鳴,“我不想死!不要殺我……”
她眼淚一滴滴掉下來。
落在頭盔中,碎的像一場虛假。鱷魚的眼淚,沒有任何用。
顏尋之幹澀的說,“……不會疼的。”
“不要怕,不會疼的。”
她感覺自己心髒抽搐起來。
帶隊無數次,她不是第一次做放棄的決定,但這是她第一次親手殺死哨兵。她是軟弱的人,只敢讓自然殺人,就好像他們的死是上天不幸,與她並無幹系。
直到這一刻,再也不可能自欺欺人。
她殺死了哨兵,就是殺死了哨兵。
精神力對撞,哨兵一瞬間失神。顏尋之閉上眼,槍口抵在喉嚨。
精神對撞傳來相同的疼痛,她有些暈,知道這不過是一種自欺欺人的自我感動,她拿傷自己來開解這些無關痛癢。
外骨骼不會感測溫度,她卻感覺血液噴灑的地方滾燙、黏膩,整隻手臂都燒起來。
地下城就是這樣的。
上位者才有資格玩遊戲,下位者,只能先活著,然後往上爬。
這不算什麼。
她告訴自己。你已經殺過人了。
在南區,第一次上地面,你已經為自己的活命殺過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