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相府。
陳之昂跟三個兒子一起吃飯,大兒子今年剛考中進士,在翰林院任職,二兒子剛過了武試,在皇帝身邊做個侍衛,小兒子在哼哧哼哧吃飯。
“你確定不是被打哭的?”
“絕對不是,我聽同僚們說起,只是小孩子間小打小鬧,太子殿下還挺喜歡那小孩的。”大兒子拍著胸脯保證。
陳志昂若有所思地將目光轉向了自己正在胡吃海塞的小兒子身上。
倒黴蛋兒陳越崢對上了他爹的視線,瞬間明白了他的意圖,嘴裡的雞腿都不香了,“不是,爹,你忘記我之前被打成什麼樣子了,我可是整整躺了一個月啊。”
由於陳越崢和太子年歲相仿,陳之昂存了要把小兒子送進宮給太子當伴讀的想法,誰知道太子殿下他打遍天下無敵手,把所有同齡小孩都打了一頓,令人望而卻步,但此時又是一個好機會啊。
“溫書禮那顆獨苗苗的身子骨是出奇的差,走兩步都要歇下來喘一喘,他都能在太子殿下手裡頭活得好好的,你怎麼不行?說不準他的脾氣已經收斂了呢。”陳之昂態度細致地跟自家胖兒子打著商量。
“爹,你想我死你就直說。”陳越崢飯都吃不下了。
陳之昂直接拍案決定,摸了摸他的小胖腦袋,父慈子孝著,“這樣,你先去試試,不行的話爹再把你帶回來,這便宜可不能白白地讓他溫書禮佔了去。”
陳越崢叫苦連天,直接跪下來抱住了他爹的大腿,鬼哭狼嚎著,“爹啊,那時候我還有氣兒嗎?”
“這叫什麼話,他一個小娃娃還能把人打死不成!”陳之昂甩了甩腿,這大胖小子是紋絲不動,倒把自己累得氣喘籲籲,扶著桌子,“人家溫黎都敢,你白長這麼多肉了!你去也得去,不去也得去!”
午後,溫黎與聞辭在東宮的碧波亭看書,書桌上放了一碟子大夫允許吃的桂花糖糕。
這是當下最時新的繪本,是探花郎所編輯的衍朝律法,將枯燥乏味的律例融入到膾炙人口的故事中,更加便於理解與接受,內容通俗易懂、畫面精緻優美,一度成為京中小兒最愛的書籍。
其中一篇則是,一個書生與農家女結為夫妻,農家女努力地幹活掙錢湊夠了書生進京趕考的銀子,書生不負眾望考中狀元,卻將農家女與孩子拋之腦後,娶了當朝丞相的女兒為妻,農家女知道後一路趕往京城,卻被書生殘忍殺害,然而丞相府一夕之間落敗,書生最終翻然悔過,終身與青燈古佛相伴。
溫黎不滿意這樣的結局,擰著小眉頭,“他犯下如此大錯,為何只是與古佛相伴這樣的懲罰?”
“小公子,這就是讓您回答此人犯了幾重罪,該如何判別與懲罰的。”
溫黎抿了抿嘴巴,在紙上寫了起來,他寫得很慢,但一手簪花小楷寫得非常秀氣好看,見字如人,大抵如此了。
德福看了看,滿意地點了點,然後轉向另一邊,發現是一片空白,“殿下,您的答案呢?”
聞辭磨搓著下巴,仔細想了想,“我知道了,這個叫負心漢。”
德福:“……”就不該抱有幻想。
“騙你的,我當然知道啦。”聞辭笑嘻嘻地清了清嗓子,緩緩道來,“其一停妻更娶,其二拋棄嬰孩,其三隱瞞欺詐,其四謀害性命,此人應該取消功名利祿,杖責三十大棍,若還有命在再流放西南三千裡,永世為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