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初他的妻子被人害死,他更是滅了那人的滿門,一個都不曾放過。
他的手上,也早已沾染了鮮血。
但是,他從未折磨過任何一個人,哪怕是敵人,也僅是給人一個痛苦。
他不知道這姑娘犯了什麼錯,被人如此對待,心生不忍下,他打算將她放了,還她自由之身。
可這姑娘……始終不肯走,仿若將這牢獄當成了家,一步都不願意離開。
“姑娘,”顧始無奈的嘆息了一聲,“你要在我這府主府呆多久?我不知道前任府主到底和你有什麼深仇大恨,他要如此對你,現在你真的自由了,你到底什麼時候才走?”
按理說,顧始擔任府主也已經有十年了。
十年的時光,這女人便賴在了牢獄裡,她當初身體都潰爛了,又不肯找醫師治療,結果……
除了容顏之外,她其他地方的傷痕都恢復了。
這個女人不簡單。
而最近,天神府又不太平,他真的不想把她留在這處地方。
女人沒有說話。
十年如一日,顧始從未聽過她開口說過一句話。
她像是一個啞巴,目光呆滯無神,不知道是真的不會說話,還是覺得他們這些人不配讓她開口。
“姑娘,我求你了,你什麼時候願意離開?否則,萬一被人發現我這後山藏著你這一個人,還以為你如此傷殘是我乾的。”
顧始都快哭了。
天地良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