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這樣,不如就先將屍體抬過來,讓人驗了屍再說。
約有一個時辰後,那具被說成是山妖狐精所殺的劉老實的屍體擺在了縣令的面前。
縣令愣了半天神,而外面則早已炸開了鍋,鬼怪殺☯人的事盡城皆知。
在一旁的師爺提醒了幾次,縣令才反應過來,將驚堂木一拍,呵斥道:“好你個老太婆,我敬你是老人,你卻如此戲☯弄本官。”
老太聽了,忙跪地求饒道:“大人,老婦☯人哪敢戲☯弄大人呀!”
“還說你沒戲☯弄,你自己看看這具屍體,全身乾枯,分明已死去多時,你怎麼說他是死去的劉老實。”
“回大人的話,前些時日,劉老實給我送去些針線活,我看他衣服破了,便讓他脫☯下來,我給他補補,這事劉家媳婦兒應該知道。他現在穿的這身衣服,正是我給他補的。”
“老人家你真糊塗,衣服可以換,怎能因一件衣服就斷定死者是劉老實呢?”
“這……”
“大人,這正是我丈夫。”一旁的劉老實的妻子突然開口道。
“你又是如何肯定的。”
“回大人的話,我丈夫天生右腳有六趾。他總認為這樣與常人有異,所以有一次藉著酒勁便要斬下那多餘的腳趾。幸好當時被我攔了下來,不過卻留下一道傷痕。剛才我看了一下,這具屍體既有六趾,又有一道傷口,所以我認定他就是我丈夫。”
“雖說如此,還是要驗一驗。”說著,便讓人將屍體抬下去檢驗。
得到的結果是,屍體右腳上確有六趾,而且多餘的腳趾上也有個傷口,且是多年舊患,並非最近一兩天造成的。
事情已經很明顯不過了,屍體極有可能就是劉老實,那麼兇手就絕不可能是堂上的嫌疑人。但縣令卻硬說這案☯件是朋友酒後誤殺,將犯人收☯監,卻未有立即判☯刑。
縣令之所以這樣做,並非因為他發現重要疑點,所以要認真的徹查此案。而是因為這件事太過於詭異了,那具屍體太恐怖了,讓他不知道該如何是好,只得先退堂。
因為這具屍體確實如張家老太所說,並非是凡人能做來的。
其屍身並非全身腐爛,沒有一塊完好的地方。相反,它還完整無缺。只因,它已是一具乾屍,全身上下沒一絲水份,就如同埋在無水沙漠長達千年之久。
但這又絕無可能。
如果屍體是劉老實,那麼剛死不久的他,屍體是不可能出現這樣的情況。如果屍體不是劉老實的,也絕非附近的人。
因為根據古書☯記載,這裡千年內都是風調雨順,即使是大旱,也最多連續一兩年,不可能出現乾屍的。
那麼這具乾屍就是別人運過來的,既然有人把極為缺水乾☯旱之地的乾屍運來,為什麼不把它處理好,而是讓一個老太婆輕易發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