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曲剛進屋,楚天齊就問:“怎麼樣?”
剛一問完,楚天齊就感覺不妙,因為曲剛的臉陰雲密佈,好像都快綠了。
果然,未曾開言,曲剛先長嘆一聲,坐到了椅子上。然後拿起一支香菸點燃,曲剛才說道:“估計夠嗆了。”
“怎麼回事?法庭不採信那份錄音?還是有其他狀況?”楚天齊追問。
“當然沒有采信。一開始聽包括聽完的時候,法官們好像對那份錄音很認同,我看他們當時都微微點頭,旁聽的人更是竊竊私語認可那份錄音。可是等對方說出反駁理由,尤其拿出反駁證據的時候,法官們支援了被告。不只是他們,現場所有人態度都出現了一百八十度的反轉,就連我也是這麼想的,因為村民造假了。”說到這裡,曲剛停頓一下,搖了搖頭,“想不到呀,真想不到,他們怎麼會幹這種事,我都快被他們……算了,不說了。”
楚天齊眉頭微皺:“你說清楚點。”
“好的。”曲剛點點頭,攤開了手中一個小筆記本,看著上面的內容,“播放完錄音之後,法官讓被告進行質證,被告律師提出質疑,否定了這份錄音。他的理由是:一、何喜是合同一方當事人,與本案有利害關係,因此證言不具備公正性與客觀性;二、此份錄音經過了剪輯,那麼被剪掉的部分是什麼,這明顯就是斷章取義;三、何喜因故不能到現場,也無法說話,但不排除是受到脅迫做了偽證。四、何喜確實向被告借了錢,至今未還,何喜分明是想透過做偽證賴帳。
被告律師講完以後,原告律師進行了反質證。原告律師和局長早上說的那些理由差不多,只不過他更多的使用了法律術語,也講的更全面一些。經過兩位律師這麼一辯論,我們這些旁聽者覺得似乎都有理,就連法官也是不時低聲商議和討論著。就在這時,被告律師拿出關鍵法寶——鑑定報告。
這套鑑定報告,是對兩份合同的鑑定。在把鑑定報告遞給法官之前,被告律師對鑑定單位進行了說明,還提供了鑑定公司的營業執照、組織機構程式碼、公司資質、鑑定經辦人資質。從投影儀上,我看到這是一家省城的公司,在業界非常有名,而且那些執照都有效,資質也符合要求。緊跟著被告律師照著投影儀上的圖片,宣讀了這套鑑定報告的內容。鑑定報告共兩份,一份是對原告提供合同的鑑定,一份是對被告提供合同的鑑定。
對原告合同的鑑定結果是:合同兩頁正文都留有多人指紋,第二頁按有紅印泥的指紋共有二十一個,這二十一個指紋各不相同。第一頁指紋中,有十三個指紋與第二頁紅手印中的十三個能夠分別吻合。兩頁合同用紙不同,第一頁紙的克數是七十克,第二頁是八十克。
對被告合同的鑑定結果是:合同兩頁正文都留有多人指紋,第二頁按有紅印泥的指紋共有二十一個,這二十一個指紋各不相同。第一頁指紋中,有二十一個指紋與第二頁紅手印中的二十一個能夠分別吻合。兩頁合同用紙相同,都是八十克,而且經過化驗,兩頁紙的相關技術資料相同,應該是同一批次紙張。另外,原、被告合同第二頁的二十一個紅印泥指紋能夠一一對應吻合。”
楚天齊很吃驚:“什麼?怎麼可能?不會是弄錯了吧?”
曲剛雙手一攤:“我當時也有這種想法,可是被告律師及時進行了說明。他說這兩份合同在鑑定前都有編碼對應,而且合同上有雙方代表的簽字確認,這些簽字可是在遞交給法院之前籤的,肯定不會有錯。
被告律師接著說,他質疑原告合同造假,質疑第一頁那些指紋是在造假時弄上去的,村民造假有這個條件。兩頁只有十三個指紋能對上,也間接證明了造假的嫌疑,說明造假時二十一人沒有全部在場。而反之,被告卻沒有這個讓村民配合造假的條件,那麼村民兩頁的指紋只能是在簽約當時留下的。被告律師還指出,原告兩頁合同所用紙張克數不同,也說明原告造了假。”
原告造假?怎麼可能?可事實竟然這麼清楚,楚天齊也不禁心裡打起了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