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以前由副局長張天彪分管,但我做為常務副局長,也領導著案件偵破工作。春節前張天彪休病假,他分管的相關工作,也暫由我分管。”
問:“指揮中心、辦公室、監控室由誰分管?”
答:“一直由我分管。”
問:“你從何時暫時代理縣局行政全面管理?”
答:“六月九日,到今天正好二十天。”
問:“那就是說,在‘六.二七’命案中,所有涉案部門包括涉案人都是由你分管,整個縣局行政工作也由你主持。”
答:“是,我應該承擔主要責任,不,全部領導責任。”
問:“恐怕不只承擔領導責任那麼簡單吧?”
答:“我不明白。”
問:“你應該明白,你已經不適合做一些工作。”
答:“我自請回避。”
問:“恐怕不只迴避那麼簡單吧?”
答:“我請求不再臨時主持行政工作。”
問:“就這些嗎?”
答:“組織也可暫停我的職務。”
姚兵沒有接對方這個話茬,而是冷冷的說:“被毒殺死者明拜仁所涉案件,由你主管。‘六.二七命案’嫌疑人楊天明,所任職部門由你主管。負責看押、監控明拜仁的專案組、刑警隊、監控人員,由你主管,據說當值刑警隊長柯曉明還一直受你提拔、重用。而且案發時,你還主持縣局行政工作。事情太巧了,巧的令人生疑。”
曲剛忙說:“我承認我有嚴重失職,但請組織相信我,相信我這個老警察的人品。”
姚兵沉聲道:“不是相不相信的問題,而是事情都擺在那。”
“我是個什麼人,姚局您應該瞭解呀。”曲剛急忙辯解著。
姚兵聲音非常嚴肅:“曲剛同志,組織程式、紀檢紀律,摻雜不得半點主觀臆斷。以前我是對你有所瞭解,但並不代表現在,也不代表瞭解你的全部。”
曲剛不由得心中一沉:這就要給我定性?
姚兵繼續說:“還有一個問題,請你如實回答。你和牛斌的關係怎樣?”
這可是個敏感話題,曲剛謹慎的回答:“以前牛斌是縣長,我是縣公安局常務副局長,是縣長直接下屬。因為工作關係,平時也有接觸,作為下屬自然要執行縣領導命令。”
“我指的不是工作接觸,你懂的。”說著話,姚兵挑了挑眉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