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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二百零九章 我們還能贏嗎 (2 / 2)

常勝不緊不慢的說:“楚市長,我是從今年元旦開始,才受聘為成康市政府法律顧問。當初簽訂合同時,我不在場,也不知道其中細節。現在只能完全*根據合同條款,來發表我的見解。”

楚天齊點點頭,說了一個“好”字。

常勝接著說:“從合同條款本身,以及當初實際付款情況看,乙方所提要求基本符合原施工合同相關條款內容。只有第三個條件有些出格,因為原合同違約金已經包含了這一項。按照相關法律規定,重啟商談的前提,就應該是甲方先履行相關責任。”

聽著常勝的話,楚天齊覺著彆扭,這哪像政府聘用的法律顧問,倒好像鵬燕公司的代表。當然,他也能理解對方,知道所有律師都是這個特點,即先顯示他自己法律工作者的身份,表示會站在一個“公平”、“公正”的角度。楚天齊注意到,曹金海可能聽不慣常勝的話,有插話打斷的意思,急忙輕輕搖頭,制止了對方。

常勝繼續:“現在對方如此回函,政府必須予以回覆,否則就代表政府沒有誠意,也代表預設了對方的條件。以法務人員的角度來看,我覺得可以從以下方面進行回覆:一、甲方曾提前預付乙方每個專案五百萬元啟動金,至今乙方未予歸還,可從中扣除相關欠款。二、既然啟動金足夠扣除相關欠款,那甲方就不存在違約行為,只需補上相關欠款。三、甲方並未違反付款約定,也就不需支付違約金和所謂間接損失。四、督促乙方在接函五日內,到甲方商談專案相關事宜。”

聽到這裡,曹金海臉上露出了笑容,顯然對於常勝的說法,還比較認可。

停了一下,常勝又做補充:“當然,我們剛才所有的回覆,都是基於打了一個模糊的擦邊球,即認可專案啟動金可以代扣工程款。我想,對方肯定會拿這一條做文章的。”

曹金海臉上又起了黑線,顯然是不認可常勝的“吃裡扒外”。

楚天齊接了話:“我覺得常顧問的回覆可行,曹局你覺得呢?”

“差不多吧,法律事我不太懂。”曹金海搖搖頭。

楚天齊道:“那常顧問先去做回函,列印出來以後和曹局長再推敲一下。”

“好的,楚市長,那我先走了。”常勝說著,站起身,走出了屋子。

曹金海站起身,來到門口拉了拉,看看屋門已經關嚴,才走到楚天齊對面,坐了下來。

楚天齊一指桌上煙盒:“抽菸,有什麼想說的,現在可以說出來。”

拿起煙盒,曹金海先給楚市長上了一支菸,點著火,然後給自己點著一支。吸了兩口,才說道:“常勝的話,我就不愛聽。本來政府吃了虧,反倒像是政府沒理了,真不知他掙的是誰的錢。”

楚天齊笑了:“老曹,這麼大人了,不要還像個憤青似的。如果單純從合同角度來看,常顧問說的也在理,我問了其他律師,上來也是這一套說辭。這份合同肯定有貓膩,但畢竟白紙黑字,到正經場合的話,往往就按這個來,除非找到過硬的可以推翻的證據。常勝做為政府法律顧問,他肯定得為政府做事,這毋庸置疑,任何一個人都不會和錢過不去。何況在政府做法律顧問,本身就是一個無形的廣告,對於法律從業者也是一筆無形的財富。所以你不用懷疑他的立場,他只不過比我們更理智一些。

你之所以感到不舒服,既有你對常勝做法的不爽,同時也是對鵬燕公司回覆所不滿。我們是政府部門,好多時候都行使著管理職責,手中有權利,無形中就把自己置於強勢地位,更習慣於別人對我們的尊敬,反而不適應一種平等。在與鵬燕的合作中,我們既是甲方,也是地方政府,也就相當於既是運動員,也是裁判員。但鵬燕的回函中,一直在強調我們是合同甲方,而不是管理者身份。但在這件事中,我們也要擺正自己的位置,不只是你,也包括我。”

曹金海表示疑惑:“市長,您的說法似乎有道理,可要是像你們這種想法,我們還能贏嗎?”他的潛臺詞就是“你和常勝的立場都有問題”。

“你說呢?”楚天齊笑咪*咪的反問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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