餘邦道:“既然這樣,那就請周公子你們撤訴吧。”
言下之意是,周全已經拿到錢了。
二審也沒有了意義,那自然是撤訴就好了。
孫奕也是律者,哪能上這個當。
餘邦這句話看似簡單,實則是坑。
當下叫道:
“慢!陳公子還請稍候,錢雖然給了,但事不辯不清,理不說不明。現在已經結案,自然應該出具判決。還請嚴典隸出具府衙判決文書。”
這個文書有三個作用。
首先,這是終審文書,出了之後,此事便算結束,再也不會有什麼風波。
其次,此文書才有真正的執行效力。協議什麼的,終歸是有風險的。
最後,只有這個文書,才能算孫奕勝訴。不然孫奕廢了這半天力氣玩啥呢。
有了這個文書,陳成文剛剛的給錢,就是在執行判決。
而如果沒有這個文書,陳成文剛剛給的錢,回頭就能說自己是借給周全的。
這種坑,實在是防不勝防。
所以孫奕必須要到一個明確的判決。
餘邦不想出判決,也是因為,出了判決,他就算徹底輸了。自然會增加敗訴率,這會影響他以後的接客價格。
餘邦怒道:
“孫兄,你真的要做的如此決絕!”
孫奕笑道:“彼此彼此。”
言下之意,你一審把我逼死,難道還想我放你一馬不成?
孫奕衝著陳公子揚了揚下巴,意思很明顯,你不說,我可要說了。
見孫奕這麼有恃無恐,陳成文只能咬牙點頭道:
“出判決吧!”
這幾個字,他是咬出來的,雙目赤紅。
拿好判決,孫奕也不多話,拱手告別了嚴典隸,就帶著周全和周紅花就向著明理堂走去。
只剩下被氣得滿眼通紅的陳成文和餘邦。
周全和周紅花也彷彿做夢一般,完全不知道官司怎麼這麼快就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