見雙方當事人到位。
鄭元凱命一旁的書辦,重新複述下案情。
這一方面是給當事人一個緩衝,一方面也是讓旁聽的人,熟悉下案件的大體經過。
只聽小吏道:“據李俊風提交的起訴狀所說。
李俊風於兩年前,收購了位於星偉街的一塊空地。空地面積二十丈見方。
隨後李俊風對空地進行了建設,建成小樓一座,共建成商鋪一間,休息住宅一小套。整體面積足有四十丈左右。共花去建設銀兩三千兩。
商鋪定名為俊風布行,兩年間盈利,共分紅兩千一百四十七兩。
本商鋪於年前開始洽談轉讓,轉讓金額五千兩。
於兩月前,去往稅帛司預交稅款時,被告知需要交納兩千兩稅款。因覺得稅帛司計算金額不準確,因此提起訴訟。”
聽小吏論述了這麼久的案情。
估計大家都準備的差不多了,鄭元凱道:“兩位當事人,對這個事情可有什麼異議啊。”
李俊風和戴奇邃都搖頭,表示沒有異議。
然後就聽鄭元凱道:“但現在只是預交,所以雙方還在協商階段,因此不算是行政訴訟。不知二位有什麼意見。”
只聽孫奕道:“回稟大人,本案已經進入了訴訟階段。”
聽孫奕這麼講,鄭元凱眉頭一挑道:“根據法令,稅帛司的事情,首先要稅帛司進行復議,然後才能提出訴訟。你們已經複議過了嗎?”
孫奕道:“是的大人,首先這個事情並不是協商階段了,稅帛司下達了預交稅款的通知書了已經。所以已經算是作出了稅務的行為。其次李俊風,也已經直接向稅帛司提出了異議。
後經稅帛司告知,異議無效。維持預交稅款通知書上的金額,這才提起訴訟。因此,本案已經合理合法的進入到了訴訟環節。”
二人一問一答,很快就確定了案件已經進入了訴訟環節。
不然根據規定,鄭元凱可以直接駁回李俊風的訴訟請求。
因為壓根還不是一個案子,當然就沒必要審理了。
而現在孫奕的回答,直接切中要點。
讓推官廳有了關於這個案子的審理之權。
也就是從這一刻開始,這個案子可以正式審理了。
這個案子的判決,也會對稅帛司產生實際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