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和人在一起的交流。
或者是交情的構建。
其實都是有一個預設的前提的。
那就是公共的利益。
對的,只有公共的利益。
那才是彼此之間。
能夠交流。
或者是構建交情的基礎。
對的,這才是他們之間。
必須知道的事情。
其實這個道理。
可能乍一聽起來。
確實會讓人覺得。
十分的奇怪。
或者是讓人覺得。
這個話。
應該真的是可能讓人乍一下覺得。
讓人很難以接受的。
可事實卻就是如此。
甚至可以說是。
這個事情,確實就是應該如此。
這個事情其實合適很好理解的。
這就例如兩個人。
他們趕路在一起。
然後,他們就碰到了一起。
那麼這個時候。
其實他們一見面。
就是有共同的利益的。
那就是兩個人。
其實都是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