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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11我說過了,不要來接我。 (2 / 3)

他進門的時候林森正在喝水,一回家就喝水,這習慣像一隻在外面玩累了的小狗,回家第一件事情就是先找水喝。

李淵把買來的衣服放在沙發上,林森掃了一眼那幾個白花花帶著英文字母袋子,李淵看著他又問了一遍,“你真的不要?”

林森抿著熱水冷冷道,“不要,退掉。”李淵沒有說話踱步離開,林森看著那個離開的背影罵了一句,“有病。”

過了一會李淵拿著一把剪刀走出來,林森撇著嘴搖了搖頭,大概是因為自己要讓他退掉,所以打算把吊牌剪掉,剪了吊牌衣服就沒法再退。

他換了個懶散舒適地坐姿,臉上的表情也鬆快了一些,饒有一副看熱鬧的閑情逸緻,他想看看這個冷臉怪做幼稚的事情。

李淵拎了一件衣服出來,林森淡淡地看著他,李淵拿著剪刀照著那件襯衣的袖子剪了下去,五秒鐘時間襯衣的兩只胳膊都斷了臂。

“我操?”林森起身沖過去拽衣服,“你有病嗎?”李淵松開手把那些撿破了的衣服讓給他,又拿起另一件全新的衣服準備剪,林森趕忙去搶他的剪刀,“李淵,你是不是腦子裡有泡?”

這個牌子的衣服他認識,就算沒有很貴一件襯衫也要一兩千,這個瘋子居然用剪刀剪,衣服要是會說話肯定老早開口大罵這老混球。

李淵眼神晦暗不明地看著他,對著那件衣服又是一剪刀,隨後松開第二件被他剪破的衣服,“你不是不要?”林森已經無語至極。

他再次去搶李淵的剪刀,聲音小了些,“我要,我要,我要行了吧。”他的語氣裡都是無奈,遇上這種瘋子能怎麼辦,他總不能看著這些衣服都被李淵剪的稀巴爛。

李淵松開手把剪刀讓給他,把那兩件剪破的衣服抓在手裡準備扔進垃圾桶,林森喊道,“你給我放著。”

林森覺得那兩件衣服拿去修一修還是可以穿的,說不定還能變成獨特的設計點,找個手藝好點的維修師傅,這樣扔掉林森的肉都在疼的發顫。

“好。”李淵把衣服放在沙發上,又問了一句,“想吃什麼?”兩人晚飯還沒有吃,李淵打算叫個外送。

吃什麼吃什麼看到你哪還有什麼心情吃飯,一眼飽一年,他清了清嗓子說,“酸菜魚。”

李淵應了一聲,“嗯,好的。”他看了林森一眼便拿著鑰匙出了門。

樓下有一家酸菜魚店,李淵每次開車路過的時候都看到裡面的客人都很多,到了飯點幾乎每天都是坐滿的。

還有幾次他看到林森一個人偷偷跑去那家店裡吃酸菜魚,沒有喊他,是一個人去的。

他應該是想吃那家的酸菜魚。

林森拿著摩挲著手上的衣服嘴裡罵罵咧咧,“混蛋玩意,土匪行徑,強搶豪奪就算了,還他媽的強給,不要還不行,真的是個奇葩的瘋子。”

他開啟手機搜尋了一下,發現在他們公司附近有一家老裁縫店,看那個門頭最起碼有幾十年,他把那兩件被李淵剪破的衣服疊起來放回袋子裡。

明天拿去裁縫店問問,畢竟他小時候連打補丁的衣服都穿,他小時候穿的都是他哥哥退下來的衣服,從來沒有穿過新衣服。

哥哥和妹妹有新衣服穿,林森永遠只能穿哥哥剩下來的,吃飯也是,哥哥吃不完的妹妹吃不完的,他爸媽都會讓他吃。

剩下的能是什麼好吃的,但是林森不吭聲,依舊默默地吃完,之後就養成了習慣,哥哥妹妹每次吃不完就直接把碗推給他。

他就是在這樣的家庭環境下生存的,雖然這麼小心翼翼最後還是被父母賤賣,所以林森對錢和物的概念跟別人不一樣。

他花的每一分錢都花在刀刃上,他買來的任何一樣東西都是有他存在的理由和不可替代的意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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