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來是有的,但吳創作接連發售兩張反響不錯的專輯,那麼他們就得掂量一下利弊了。”
“怎麼說?”鄧小美不解。
“你自己好好想想吧,說破就沒意思了。”姬美娜笑而不語。
鄧小美絞盡腦汁,開始分析。
但凡爭榜的公司藝人,在月末都會有發售專輯的打算,畢竟每個人都抱著一炮而紅的目的,儘可能的做足了準備。
要知道籌備一張專輯的難度是不小的,快則半年,慢則三五年。
而且專輯的發售情況也要看讀者買不買賬,專輯銷售遇冷的情形,在以往比比皆是。
李丹妮先發制人,專輯大賣!
這已經是不爭的事實。
再發售專輯就意味著要挑戰李丹妮背後的製作人乃至公司。
倘若李丹妮背後沒人沒背景也就罷了,問題是她背後有當紅音樂人吳帆撐腰,外加樂壇一霸霞光娛樂作靠山,其他公司就得掂量掂量了。
這種局面下,星芒娛樂再發專輯,可是卯足了不少的勇氣。
好在。
蔡怡琳也是吳帆一力扶持的物件,本質上和李丹妮沒有太大沖突,即使兩家公司有心較量,也會因為吳帆的存在而給個薄面,畢竟利益才是最重要的。
已經有兩隻老虎的情況下,其他公司最明智的選擇是暫避鋒芒。
一塊蛋糕就那麼大,兩個人分已經夠多了,再多一人何必呢?
所以。
新銳榜前二的名額基本是板上釘釘的事情了,不需要再質疑。
“我似乎知道了。”鄧小美若有所悟。
……
上京傳媒。
“罷了,這個月的爭榜就到此為止了,希望下個月不會遇見星芒娛樂這家公司,尤其是吳帆這個人扶持的藝人!此人的創作能力太可怕!”
“就這麼放棄了?”
“那你還想怎麼樣?爭個第三有意義嗎?我們得付出多大的代價?”
“第三也不錯吧?”
“你若是如此認為,我有必要覺得你不適合勝任這份工作。”
“為什麼?”
“對於大眾來說,第二和第三就是可有可無的存在,只有第一才會被大眾熟記!此次的第二隻不過是受了同一創作人的影響,被大眾所熟識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