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文重生的落點是92年1月,他發家致富的火箭是認購證,但,買認購證的錢才是第一桶金。
經費來自幾塊,第一筆是賣鐵路第二小學編制的一萬五千塊,這點錢買不到多少認購證,抵達滬市以後他必須趁發售期抓緊時間掙錢。
辦法就是盜寫《池中物》,前傳裡的名是《總裁》。
和蘇淺淺一塊寫,和蘇康康一塊找印刷廠做印刷,再和小舅子一塊去散貨。
你賣盜版書,肯定不能自己練攤,街面上除了城管抓你,還有地頭蛇呢。
滬市北部的盜版文化製品市場被一對親兄弟把持,書中人物是綽號,光頭和大金牙。
光頭是弟弟,賣盜版書;大金牙是哥哥,賣盜版磁帶。
光頭有一群手下,其中一個挺機靈的馬仔叫阿杰。
正是本章主角,孫志傑。
陳文賣書結交的第一位“道上朋友”,就是在街邊練攤的“傑哥”。
陳作家偽裝成國營印刷廠的業務員,說自己可以按內部價出貨給傑哥以及傑哥的老大,就這樣,在孫志傑的介紹下,陳文跟光頭建立起了合作伙伴關係。
翻印盜版其實很簡單的,光頭完全可以拿市面上已有的《總裁》做複製,為什麼這招能奏效?
因為陳文手裡掌握著原稿,實際上他的合作方是盜版小作坊,他使用的那家渠道翻印出來的產品是畫質最好的,其它別家做的二次翻印都是髒兮兮的卷面。
春節過後,春暖花開,再來到初夏,這個時候的市場風向發生變化,由於陳文寫的那幾本書從各種渠道流入了中學生群體,引發滬市多部門聯動打擊非法文化製品。
也由於那幾本書的銷量太好,引發了滬市各片區幫派間為了爭奪散貨街面而發生爭鬥。在鬥毆和尋仇頻發下,阿杰被老大的仇家拿刀給捅傷了。
這時光頭表現出無情無義,壓根不管手下的死活,阿杰躺在條凳上等死,是陳文救了他,還安排唐瑾做了熱麵條給阿杰吃。
從此,孫志傑成為陳文的心腹跟班,後來長成了陳老闆在國內的頭馬。
94年陳文收購了飛碟唱片公司,隨後在天津拿地,建起了飛碟音像製品工廠,承接了滾石、寶麗金、華納等一大批唱片公司在我國的生產訂單,順便嘛,以更大的出貨量做盜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