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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受見到了律師,他要求不要在有攝像和錄音的地方談話,律師按照吳書行的吩咐,帶他去了書房。情況比受想象中還要嚴重,陳恭被人實名舉報了,舉報人是送受房子的房産開發商,陳恭剛剛被控制,現在想將所有責任都推到受的頭上,他說他不知道那套房子,是受藉著他的名義貪汙受賄。
受慘白了臉,吳書行可能真的在幫他,那套房子被他叔媽賣了,雖然錢沒有經過他的手,但受益人的的確確是他的親戚。律師同情地看著他,嘆道:
“陳恭這個人很狡猾,你有什麼證據,一定要及時拿出來。如果沒有,一定要聽吳書j的話,他讓你去撬張國兆的口,是為你好,你檢舉重大的犯罪活動,可以減刑。”
受全身癱軟成一團爛泥。律師當著他的面給吳書行打電話,電話接通後遞給受,同情道:
“你自己和吳書j說吧,不要隱瞞。”
受抱著電話,大哭出來,被即將面臨的牢獄之災嚇破了膽,他哭道:
“吳叔叔,你幫幫我,幫幫我……我真的什麼都沒有參與,嗚……”
電話那頭吳書行一陣沉默,好半天才深吸一口氣說:
“我晚上過來,你這次要想好,你說的話會被錄音。”
受不斷點頭,大哭道:“好好,吳叔叔你幫幫我,嗚……”
攻嘆道:“不要害怕,你只需要坦白,才能幫自己。”
“我知道了……嗚嗚……”
晚上,吳書行果然帶了人來,看起來是兩個檢察官,在書房裡對受進行了秘密審問,並且進行了錄音錄影。受嚇得全部坦白,包括他說的所謂證據,陳恭從不離身的打火機。
檢察官相互對視,皺眉道:
“什麼樣的打火機?”
受回憶道:“就是一個黑色的充電打火機,他碰都不讓我碰。”
檢察官又問:“你確定他每天都要帶在身上?”
受點點頭:“他每天都帶在身上,有一次我想抽煙,用了他的打火機,他還罵了我幾句。”
檢察官皺眉:“我們檢查過他的隨身物品,那個打火機沒有什麼特別,你是不是想多了。”
受委屈地低下頭,難過道:“我不知道,我就覺得那個打火機很特別,以為裡面有什麼秘密。”
檢察官相互對視,又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