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他並沒有同意不申請公房。
他的意思,在公房還沒有分下來的這段時間裡,他們兩個人可以住在這間房子裡。
不過,等到公房分下來了,他們就住到公房去。
對於衛均這麼決定,傅紅星點了點頭,沒有反對。
一個人有自尊心,不是一件壞事。
在衛均心裡,老婆家裡陪嫁一套房,他其實心裡還是有些壓力的。
畢竟現在他單位裡的工資待遇,恐怕攢半輩子才能買上這麼一套市區裡的房子吧!
不過,他除了自己的工資待遇,還有他父母和爺爺留給他的遺產。
除了父母的補償金外,還有他爺爺在北市那邊留給他的一套四合院和一些東西。
那些東西里,小黃魚和大黃魚就各有十來條。
賣掉的話,在四平市買套新房是沒有問題的。
只是,這畢竟是爺爺留下的東西,他有些捨不得賣。
所以,他準備結婚當晚,把爺爺和父母留給他的這些東西,全讓老婆保管。
等到結婚當天晚上,衛均才知道,自己真是小看了自家媳婦的富婆程度。
因為她拿了不光這邊四平市的這套婚房的房本,還有北市,H市,鵬城和S市幾處的房本。
這都是傅紅星在各處買的房子時,給她們幾個孩子各自買好的名下的房產。
好幾處還是商用店面房,如今都交給了別人租了出去,當然如果他們想要自己要的話,也可以提早三個月跟租客說清楚,然後把店面拿回來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