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狼請大家一字不露的看完此章。
從今天開始。每天至少四章更新。
另外。有句話不得不說。那就是。我們要上架了。
別怪老狼。這都是必須經歷的。老狼想了半天,還是決定,給大家說說老狼的故事。
2012年。
那年我高中畢業。死活拉著我媽,要去旅遊。
因為什麼。
空間,朋友圈。都是別的同學旅遊的照片。
那時候的我,就是一個孩子。我家裡沒錢。但是為了所謂的‘面子’。我硬拉著我媽,踏上了去北京的火車。
回來的時候,我買了特別多的東西。分給同學,告訴他們我去北京了。
可是我怎麼也沒有想到,就當我旅遊回來的第三天。我去我媽單位找我媽。我記得很清楚,那天是中午,我見到了我一輩子,也不會忘的事。
我媽正在吃窩窩頭。沒錯,窩窩頭!曾經給監獄犯人吃的窩窩頭。
那一刻,我哭著衝了進去,我問我媽,為什麼吃這東西。
我媽的一個同事看見我這樣,給我劈頭蓋臉一頓訓:“你媽這幾天都吃的窩窩頭!鹹菜都捨不得買你知道嗎?我昨天從家裡給你媽帶了點鹹菜。你還去北京玩?”
我蒙了。這一句話。讓我徹底蒙了。
我知道我家裡沒錢。可是沒想到,竟然苦到這種地步。
那一天晚上,我在家整整哭了一夜。我恨我為什麼這樣,那一晚我發誓,我會讓我媽。過上最好的日子。
上了大學。我開始勤工儉學。我去過食堂打工。我擺過地攤,我賣過菜刀,我給人補過車圈。我去過澡堂子,二十四小時沒閤眼。我做了很多很多事。
當我把第一筆錢,給我媽的時候。我媽笑了。那笑容,我一輩子也忘不掉。
整整三千三百塊錢。
我媽笑著對我說,這筆錢,我和你爸不會花,我們給你留著。
我聽見這話,撲通一下跪在我媽面前。我告訴她。我不會讓任何一個人。欺負你。媽,我會讓你過上好日子。
我喜歡寫作。我喜歡我寫的東西,你們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