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是我沈萬紫,我依舊想吐槽一下的,吐槽我男人。
王樂章,你他王老夫人的真是個人才啊。
成親之前便協議好的,往後我做什麼,他不得干預,不得勸阻,也不得加入。
結果,成親剛一年,他就徹底撕毀了協議,要跟著我一起幹。
我做的事情,能讓他沾邊嗎?當然不行,萬宗門門規森嚴,還有一位惡人師叔坐鎮,要是讓他們知曉我帶著王樂章去割人頭,不得將我挫骨揚灰了?
但他說,他本來就是個江湖人,江湖人快意恩仇,這恩仇也包括了別人的恩仇。
且我們做得隱秘些,萬宗門是不會發現的。
可五哥,你去兵部了啊,你大小是個官了,還能跟我講什麼江湖人快意恩仇嗎?
我做的這些事情,就連惜惜都沒全然告知的,或者她知道了也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就是身份衝突,明白嗎?
我沈萬紫不入官門,只做想做的事情,有什麼後果也由我自己來承擔。
這麼多年,我為京兆府提供了不少的線索證據,至於那些實在沒有證據的,我才會用自己的手段逼問犯案過程,如果犯案過程對得上,基本就沒有冤枉的。
當然,紅綃是有幫我調查,只靠我一人的話,許多事情是調查不出來的。
只是紅綃僅限於幫我調查,別的事情一概是我做的。
王樂章和惜惜的身份,都註定了他們只能站在陽光下,而我只能藏匿於暗處。
我不知道黑白的中間,是否允許有灰色,但律法只能懲處那些有留下證據且被抓獲的人,剩下的,難道就等報應嗎?
那我寧可,我是他們的報應。
王樂章認可我的想法,我很高興,但他要跟著我一起幹,我不高興。
他給出的理由是婦唱夫隨,而且他在兵部也就研發武器,白日裡他是兵庫司,晚上他是王樂章,王樂章想做什麼,兵部是管不著的。
僵持太久,我也說不過他,拗不過他,便由得他跟著了。
只是有言在先,他必須無條件服從我的命令,不得質疑或者試圖奪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