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堂上長官拿著書記員送上去的供狀看了一遍,又跟兩位書記員竊竊私語了一陣,站起身來宣判:‘人犯仇佛爺代,誘拐良家女子,後又殺人滅跡,人證物證俱全,人犯對所犯罪行供認不諱。今特此宣判,判處人犯死刑,擇日執行槍決。’
“貞姨聽完,身體一軟,摔在了地上。
“她爬行到大堂中央,朝上跪著哭喊道:‘大人,您不能判他死刑。他並沒有殺人啊,他並沒有殺人。’
“堂上長官一臉茫然地說:‘原告你怎麼現在替人犯說話了?他都已經全部招認了,你怎麼又說他沒殺人?’
“貞姨說:‘我女兒可能還活著,他沒有殺人。’
“堂上長官說:‘活著?你見過她?你知道她在哪裡?’
“貞姨說:‘我雖然沒見過,也不知道她在哪裡,但我知道她真的沒死。請求大人饒了他的死罪,就是判個無期徒刑也好。’
“堂上長官說:‘大堂之上,判決已出,怎麼能隨便更改。今天審理,到此為止,退堂。’
“貞姨又大哭了起來,喊道:‘大人,那我不告了,不告了還不行嗎?不能讓他死啊,不能讓他死啊。’
“長官站起身來,說了句:‘不可理喻!’朝後堂去了。
“貞姨跪著移到我旁邊,一把抱住我哭道:‘我的兒啊,是我害了你,是我害了你啊。早知道有這樣的結果,我寧可就讓你和玉華在一起。我這都是做了些什麼啊。以後我怎麼有臉去地下見你娘。’
“我說:‘貞姨,您不要難過了。這都是命。’
“我木然地站起身來,向牢房的方向走去。
“身後聽到無根真人說話了:‘希母魁甲,你做的這些事,不是一個希母應該做的。從今往後,我不會再承認你這個首座,也不會在與你見面。’
“接著聽到有人走出大堂,揚長而去的聲音。
“我被投進了死囚牢,按照縣裡處決犯人的慣例,應該要等到秋後槍斃。
“大約過了一個月左右,有一天,牢頭通知我有人來探監。
“獄卒們給我戴上腳鐐手銬,帶我到探監室。
“隔著鐵柵欄,我看到玉華坐在外面,眼中正不斷流著淚,哭得像個淚人一般。
“見到玉華,我心裡一暖,這些天來鬱結在心中的對她的擔憂之情終於煙消雲散了,心裡升起了一股喜悅之氣,隨即又心一酸,流下了眼淚。
“在我坐下的同時,玉華從鐵柵欄中伸進雙手,抓住了我帶著手銬的手,說:‘怎麼會這樣。你不應該下山來的。’
“說完嗚嗚哭了。
“我安慰道:‘玉華,我沒事的。只要你能安全,我就放心了。歡兜人沒有為難你吧?’
“玉華說:‘我並沒有被歡兜人抓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