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是,吳磊就先被送回來知青點。
眾知青得知以後都覺得不可思議,吳磊能看的上紅霞?難不成他真是被冤枉的?
第二天上工的時候,紅霞就來幫吳磊幹活,紅霞多能幹啊,一個人能頂仨,隊裡的大娘大嬸們紛紛調笑。
“紅霞,這還沒進門就護上啦,聽嬸的,男人可不能慣著,不然就讓他騎在你脖子上了。“
“是啊,紅霞,看你物件這細胳膊細腿的,得讓他好好鍛鍊鍛鍊,不然以後苦的可是你。“
結過婚的婦人聽完這話都笑起來,吳磊當然也聽明白了,被人這麼大庭廣眾地議論,還是一群沒文化的大媽,他只覺得羞辱至極,連忙趕紅霞走。
紅霞當然不走,秦三叫她這麼做肯定是有理由的,她得做到底。
吳磊怎麼說都沒用,只好由著她了。
紅霞得意,聽秦三的果然沒錯。
從此以後,紅霞都跟吳磊貼的緊緊的,除了吃飯睡覺上廁所,吳磊走到哪,她跟到哪。
吳磊打也打不過,罵也罵不聽,威脅利誘都沒用,還能怎麼辦?
現在隊里人都認為他們在處物件呢。
舒梅可憐巴巴地來找他,問他是不是真的,他煩躁之餘也不免覺得,娶紅霞還不如娶舒梅的,好歹是工人家庭,也認識幾個字,長得也還湊活。
現在他覺得,是個女人都比紅霞強。
怎麼就著了這個悍婦的道了呢?
沒多久他就收到了家裡的來信,信上說他們也無能為力,說吳磊要是真做了這事,把人家姑娘娶了就是,如果是被陷害的,就讓他拿出證據,家裡會為他做主。
證據!他就是沒有證據啊!
好不容易捱到了秋收結束,隊裡有了短暫的休息時間。
隊長在第一時間就召開了大會,對這件事打算做個了結。
隊上人這段時間都是看在眼裡的,一致認為兩人是在處物件,對吳磊的否認行為是義憤填膺。
隊長問:“你說你是被迷暈的,是被誰?有誰看見?我們找到你的時候你可是醒著的啊。”
吳磊苦不堪言,他走著走著就有人從後面矇住了他,接著就暈了,哪裡知道是誰啊,不過,隊裡如果有人想害他又有這能力的話,也只有秦三了,難道他知道寫舉報信的是自己了?
對。
“是秦三,我看見了,是秦三迷暈的我。“不管看沒看見他都得說看見。
秦三立馬跳出來。
“嗬,見識了啊,沒見過這樣紅口白牙地冤枉好人的,你說看見是我就是我了啊?那我還說我看見是你自己脫的衣服躺那的,你信不?“
眾人爆發出一陣鬨笑。